作为货物运输车辆

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

但有的驾驶人

却意识不到车厢载人的危险性

贪图一时方便

认为“有地可站,能上就上”


看似便捷的“顺路搭乘”

实则是将生命置于危险边缘


警示案例

近日

新会交警在巡逻期间

发现一辆号牌为湘JPU***的轻型货车

车厢坐满了人

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

该车核载5人,实载12人

其中后车厢载有7人


经了解

车上的人员均为同一工地员工

为图一时方便

就让大家坐在车厢内


民警责令刘某安全转运7名违法装载的人员

依法对其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

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为了一时方便

将安全抛在脑后

交警叔叔看着真是着急

必须再跟大家强调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1、在高速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2、人货混载,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发生事故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3、车轮溅飞的石块、限高的桥梁、路上的广告牌等都有可能造成人员受伤。


葵警提醒

请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出行

自觉拒乘超员超载违法车辆

不要心存侥幸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一审:周卫民

二审:吴悦荣

三审:黄凤仪

四审:关卫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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