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货物运输车辆
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
但有的驾驶人
却意识不到车厢载人的危险性
贪图一时方便
认为“有地可站,能上就上”
看似便捷的“顺路搭乘”
实则是将生命置于危险边缘
警示案例
近日
新会交警在巡逻期间
发现一辆号牌为湘JPU***的轻型货车
车厢坐满了人
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
该车核载5人,实载12人
其中后车厢载有7人
经了解
车上的人员均为同一工地员工
为图一时方便
就让大家坐在车厢内
民警责令刘某安全转运7名违法装载的人员
依法对其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
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为了一时方便
将安全抛在脑后
交警叔叔看着真是着急
必须再跟大家强调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1、在高速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2、人货混载,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发生事故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3、车轮溅飞的石块、限高的桥梁、路上的广告牌等都有可能造成人员受伤。
葵警提醒
请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出行
自觉拒乘超员超载违法车辆
不要心存侥幸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一审:周卫民
二审:吴悦荣
三审:黄凤仪
四审:关卫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