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万余件,挽回经济损失4.32亿元,为农民工讨薪1.84亿元;组织律师在窗口轮流值班,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在身边”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待解答咨询19.09万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呼入话务量共计55.90万余通,日均话务量768通,整体满意度达98.87%。一组组数据见证着《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两年以来的积极成效。两年来,贵州省法律援助工作在多方力量的推动下,不断创新突破,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系列创新便民举措,让法律援助的阳光照亮更多角落。
据悉,为推动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经济困难人群,《条例》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之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明确为“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同时,将产品质量事故、高度危险损害事故、饲养动物损害事故、建筑物和物件损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因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请求民事权益保护,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权属纠纷、林权纠纷、宅基地纠纷请求民事权益保护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让更多经济困难人群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值得一提的是,贵州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推行的“点援制”,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领域,以方便受援群众根据专业方向选择援助律师。
贵州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有效供给,为未成年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完善法律援助指派、质量评估等机制,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应援尽援。
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通讯员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