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新余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恳请批准同意设立新余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赣教文〔2025〕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新余职业技术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余职业技术学院系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新余市人民政府主管。学院建设、运行保障等经费由新余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机构编制事宜由新余市人民政府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
二、学院办学规模暂定为3000人。学院专业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首批设置数控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
三、学院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省教育厅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督促学院依法依规办学。新余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省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学院办学定位、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2025年3月21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