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2日下午3时许,三门峡市卢氏县官道口镇某村薛某在其连翘地里焚烧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火情发生后,公安机关、林业部门经过调查走访,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薛某,并将其控制。经审讯,薛某对其因焚烧杂草导致火灾发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月25日,嫌疑人薛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安全提示

●随着气温回升和清明节的到来,森林防火区农事活动、民俗祭祀、施工生产、踏青旅游等户外活动将大幅增加,天干物燥、火险高危,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严禁在林区吸烟、烧荒、烧纸、燎地边、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和居住人员,要严格管理生活用火,防止跑火进山入林。

●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春季天干物燥

森林火灾风险增加

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将承担法律责任






进入山林

应留心各种防火安全细节

哪些行为不能做?

快来学习吧











正值火灾易发期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

切勿在山林附近或林区、野外烧纸钱

放爆竹、焚香、野炊、烧荒等

倡导文明祭祀

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勿要心存侥幸

十年难育一棵树

星火可毁万亩林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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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佳蓓 ▌校对:李江龙 ▌审核:邹鹏

▌来源:三门峡消防、卢氏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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