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推出全国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对医务人员进行规范,9类行为被明确禁止!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介绍,上海健康科普进行了制度创新,在全国推出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以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营造清朗的互联网健康科普环境。同时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互联网健康科普规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形成健康科普全链条监管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表示,健康科普是推进健康中国、健康上海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指导公众形成健康观念、掌握健康技能、采取健康行为、提高健康素养的关键途径。

本清单适用对象为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确了互联网健康科普9类负面行为:

1.禁止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不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内容:科普内容需符合法律与行业导向,维护健康事业发展。

2.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类信息,或对以上商品进行直播带货等不当牟利行为:杜绝借科普之名行广告、带货之实,保障科普纯粹性。

3.禁止发布虚假错误的健康科普信息,不得夸大疾病治疗效果:确保科普内容真实、准确,避免误导公众。

4.禁止个人在未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并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职务身份开设用于发布健康科普内容的个人自媒体账号:规范个人科普账号开设流程,强化机构管理。

5.禁止机构或个人在网络平台科普账号认证时弄虚作假:保证账号认证信息真实可靠。

6.禁止将已认证的健康科普账号交由已被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运营或绑定等行为:防范不良机构参与科普账号运营。

7.禁止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维护科普内容的道德底线与他人权益。

8.禁止盗用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保障创作者权益。

9.禁止已退休、已离职工作人员未经原单位同意沿用原工作单位职务信息继续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规范离职人员科普行为中的职务信息使用。

下一步,上海市将指导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健康科普账号申报制度、内容审核制度、违规信息监测与处置机制等一系列规范,持续加强互联网健康科普规范管理,不断扩大优质健康科普内容供给,更好提升市民健康获得感。


综合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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