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彭熙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熙海理想信念滑坡,党性原则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对监管场所发生事故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权套取单位资金使用,违规私车公养,违规接受房屋装修服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采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熙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熙海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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