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梅市教〔2024〕55号)的文件要求,平远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小组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新增的肖春梅等52位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人员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相关信息持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单位异议要求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要求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口头和电话异议、单位异议未加盖公章、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3-8893474。

附件1.2025年度新增的平远县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

平远县原民办代课教师 审核工作小组

202 5 年 3 月2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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