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对贤文片区旧城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作出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花园路东首66号、工业南路54号、奥体中路4267号等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征收范围详见房屋征收冻结通告附图(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涉及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户,建筑面积35048.77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4947.37平方米。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该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计45天。
其中:
选择货币补偿的,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后评估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被征收人可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货币补偿协议。
选择产权调换的,自选房结束次日起,被征收人可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产权调换协议。
征收补偿方式和奖励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5%给予奖励,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货币补偿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8%的货币补偿奖励。
来源|综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黄河
编辑|陈吉康、张硕
复审|张侃
终审|王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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