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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官网发布了章贡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公示。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分为五个片区,涉及沙河镇、沙石镇、水东镇、水西镇和南外街道办事处。

涉及开发范围面积205.2887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89.0425公顷,其中农用地46.1377公顷、建设用地42.9048公顷。

详情如下:(红线图在文末)

《章贡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编制《章贡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以下简称“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205.2887公顷,其中拟征收地块面积89.0425公顷。通过充分衔接相关规划与赣州市委市政府、章贡区委区政府战略布局,结合章贡区近期拟建设项目和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涉及南外街道办事处、沙河镇、沙石镇、水东镇、水西镇等乡镇(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二、成片开发的用途和功能

依据片区相关规划,本次成片开发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通过片区的开发实现产业聚集及各片区生产空间更加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更加舒适宜人。

三、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结合规划建设计划、被征地单位意愿、征地资金情况、土地审批信息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论证后制定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本方案拟在2年内实施完成。

四、公示期限

公示周期为一个月,即自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

章贡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编制《章贡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分为五个片区,涉及沙河镇、沙石镇、水东镇、水西镇和南外街道办事处。涉及开发范围面积205.2887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89.0425公顷,其中农用地46.1377公顷、建设用地42.9048公顷,各片区拟征收面积见下表。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一)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

科学、合理地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向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聚集,合理布局产业和城镇发展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可以有效避免城乡建设对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占用,能够切实有效地保护耕地,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

(二)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

本次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听证相关规定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土地成片开发不能背离公共用途或公共利益的目标、要求和初衷,更不能借工业化或再工业化、城镇化或再城镇化之名,行侵占农民或其他原住民土地权益、谋求不当土地增值收益之实。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决策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项目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必将产生人才的聚集效应,从而带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并通过传导作用,将先进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管理经验等辐射、传播到农村,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减小了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一)主要用途

本方案涉及的成片开发片区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等。其中仓储用地10.1416公顷,占总面积4.94%;工矿用地14.6934公顷,占总面积7.1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0802公顷,占总面积15.14%;交通运输用地50.7871公顷,占总面积24.74%;居住用地79.8873公顷,占总面积38.9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2761公顷,占总面积5.49%;商业服务业用地7.423公顷,占总面积3.62%。

片区一主要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2943公顷,占片区总面积12.83%;交通运输用地17.6236公顷,占片区总面积30.99%;居住用地30.303公顷,占片区总面积53.2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2161公顷,占片区总面积2.14%;商业服务业用地0.4314公顷,占片区总面积0.76%。

片区二主要用途为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仓储用地10.1416公顷,占片区总面积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2218公顷,占片区总面积15.12%;交通运输用地12.1771公顷,占片区总面积18.01%;居住用地25.7712公顷,占片区总面积38.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0865公顷,占片区总面积9%;商业服务业用地3.2122公顷,占片区总面积4.75%。

片区三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工矿用地12.3773公顷,占片区总面积37.5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8589公顷,占片区总面积17.79%;交通运输用地8.9901公顷,占片区总面积27.3%;居住用地1.2597公顷,占片区总面积3.8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514公顷,占片区总面积4.71%;商业服务业用地2.8959公顷,占片区总面积8.79%。

片区四主要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556公顷,占片区总面积19.6%;交通运输用地3.1538公顷,占片区总面积21.65%;居住用地7.8239公顷,占片区总面积53.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7355公顷,占片区总面积5.05%。

片区五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工矿用地2.3161公顷,占片区总面积6.9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8496公顷,占片区总面积14.56%;交通运输用地8.8425公顷,占片区总面积26.55%;居住用地14.7295公顷,占片区总面积44.2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6866公顷,占片区总面积5.06%;商业服务业用地0.8835公顷,占片区总面积2.65%。

(二)实现的功能

片区一规划城市商业综合体和配套住宅项目、商业、居住、商务、娱乐、教育、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市规模最大、业态最全、人气最旺的商业综合体,同时加强道路交通优化,带动该地区内部的商业经济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

片区二、片区四拟规划大量的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同时配套多条道路交通及绿化设施。本片区内规划项目用途主要为安居工程用地及医养综合社会福利、住宅及绿化用地,可集中解决待安置农民的住房保障问题,切实保护公众利益。该规划主要致力于将水东片区打造成综合交通枢纽、旅游休闲、商务金融、生态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域智慧宜居新城、现代化高品质高质量新区。

片区三、片区五布局园区,配套绿化用地、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主要目的在于拉动就业,吸引高知识高学历人才留在当地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幸福指数,提升生活质量,满足片区及周边范围内的员工工作便利和美好生活向往。主要开发工业用地,合理扩张工业用地范围,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推进产城乡融合发展。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开发片区范围内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规划用途中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均属于公益性用地,五个片区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中关于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的要求。

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实施项目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符合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无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等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七、结论

《章贡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符合自然资源部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八、附图






内容来源: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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