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党校(上海市黄浦区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人。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岗位:教师,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规守纪,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与奉献精神。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符合招聘专业(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专业: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数字经济0258。
5.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决咨能力。
6.户籍不限,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7.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黄浦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教师招聘报名表》(含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身份证、自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取得的成果(包含但不限于科研、教学成果、个人著作、公开发表论文)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往我校电子邮箱(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学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500号
联系电话:021-53029898转81292
联系人: 李老师
邮箱地址:hpqwdx@126.com
(二)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专业要求等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和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其参加考试考核。
2.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主要有笔试、面试、试讲三个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储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和逻辑思维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科研、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试讲环节。
笔试、面试、试讲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试讲通过的人员,在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由黄浦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组织考察。
4.公示与聘用。体检与考察通过后,由黄浦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拟聘人员由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党校(上海市黄浦区行政学院)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期内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黄浦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教师招聘报名表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党校
上海市黄浦区行政学院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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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黄骞文
来源 / 黄浦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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