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贺俊怡 运营 李卿 制作 李霞玲

近日,贵州仁怀市一私立妇产医院被曝出工作人员用黑色塑料袋私藏胎盘事件。

3月25日,遵义市卫健局向记者证实,涉事医生已被院方开除,仁怀市卫监大队已立案调查。

院方工作人员称该医生确实已不在医院上班。卫健部门表示正综合多方证据核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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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医院工作人员“藏匿胎盘”,是否有猫腻?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刘军


▲涉事医院资料图片。图/微信公众号“仁怀酒都妇产医院”

据荔枝新闻消息,近日,网传贵州遵义仁怀酒都妇产医院工作人员多次私自拿走胎盘。有视频显示,工作人员疑似将胎盘用黑色塑料袋藏匿。对此,涉事医院称他们在处理,涉事员工已经被辞退。当地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胎盘自己不能带走,一般由医院统一处理,问题已经收到,还在调查。

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消息看,对于涉事妇产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多次拿走胎盘,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但诚如不少网友所说,涉事医院称“涉事员工已经被辞退”,那是否表明当事医院确实存在这样的行为?对社交平台上的这些疑问,当地相关方面无疑应该早点给出更为明确的答案。

此事中,相信不少人都疑惑,产妇在医院分娩后,胎盘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在这方面,国家层面其实早有明确。2005年,卫生部发布的《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也即,无论如何,对胎盘究竟该如何处理,必须充分尊重产妇的意见。而即便是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也该在及时告知产妇的前提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而不是被医院或工作人员私自拿走。

试想,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那这种私自藏匿甚至可能交易的行径,无疑违反了相应的规定。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同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而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就是医疗废物。就此去看,如果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存在私下藏匿甚至买卖胎盘,那不仅当事员工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涉事医疗机构或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了不被相关法律法规所允许,如果医院工作人员私自拿走产妇胎盘,也严重违反了医疗职业的伦理准则,伤害了所在医疗机构和行业的信誉。

鉴于此,当地卫生等部门有必要及时查清真相,以清晰的事实回应公众质疑。如果背后真有猫腻,那就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如果是“误会一场”,那也不妨借此机会解释清楚,这也有利于维护机构信誉。

值班编辑 李加减 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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