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3月25日消息(记者 张野)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潜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3起非法经营潜水活动处罚案例。
2024年10月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礼纪镇石梅湾荒野沙滩吧检查发现万宁礼纪某水上俱乐部招揽组织27名游客前往加井岛附近海域浮潜,获违法所得2700元。
2024年10月1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石梅湾海域周边检查发现万宁礼纪某游艇俱乐部借助浮毯观光、水下拍照经营浮潜活动。
2024年12月20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石梅湾检查发现海南某航空体育运动有限公司租用沙滩经营浮潜项目且标价380元/位,并组织游客前往加井岛附近海域浮潜。
上述三家经营主体均存在未取得《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行政许可证》,擅自经营潜水项目违法行为,违反《海南省潜水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海南省潜水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及《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万宁礼纪某水上俱乐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并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万宁礼纪某游艇俱乐部和海南某航空体育运动有限公司均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