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锦城湖公园内春意盎然,不乏观鸟、赏花的市民在园内游览。但春日园内的温暖与和煦,却被一支弹弓打破。

3月23日,网友@春村一朵风在某社交媒体平台发帖称,在当天16时10分左右,正在锦城湖一号湖南岸观鸟的她,看到两男子两次用弹弓击打水面上的五只䴙䴘(pì tī),一只小䴙䴘被击中,随后浮在水面一动不动,疑似已被打死。

3月24日,记者联系到了现场目击者之一小朝(化名),她向记者还原了事情经过。

现场还原

一男子用弹弓击打䴙䴘

一只小䴙䴘疑似被打死

“昨天下午,我和朋友正在锦城湖公园一号湖的湖边晒太阳,听到旁边有弹弓打出去的声音。抬头发现,离我们几米的地方,有个黑衣男子用弹弓打水里的鸟,还有个白衣男子在旁边看着,他们是一起的。”小朝回忆道。

他们第二次用弹弓击打湖面上的䴙䴘后,小朝拿起手机拍湖面确认,发现有一只䴙䴘一动不动,“其他的小鸟都飞走了,这只应该已经被打死了,我们在旁边看着真的很难过。”她说。



她和周围的群众呵斥了他们,这两个男子才离开,她气愤地说:“他们还一脸无所谓,说自己只是跟湖里的小鸟开个玩笑而已。”小朝注意到,两男子虽然离开了现场,但又去湖的另一边散步,并没有离开公园。

最新情况

现场目击者已报警

警方正在了解情况

现场和小朝一起发声的,还有一位观鸟的女摄影师,即发帖的@春村一朵风,得知她要报警后,小朝将自己拍到的黑衣男子照片提供给了她。



今早11时左右,小朝通过成都12345热线平台反映了该情况,已得到回复,显示高新区生态环境城管局园林处正在办理中。

报警网友@春村一朵风也发帖更新了最新情况:她已于23日向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石羊派出所报警,警方正在了解情况。此外,她也通过成都12345热线平台反映了该情况,24日早上显示已受理。



她在帖子里写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观鸟爱好者,这一幕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创伤,希望大家能引起重视,保护我们身边这些来之不易的野生动物!”

律师解读

三有鸟类禁止非法捕杀

违法者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

记者查找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小䴙䴘位列其中。据了解,小䴙䴘是䴙䴘科小䴙䴘属的一种潜鸟,栖息于湖泊、水塘、水渠、池塘和沼泽地带,也见于水流缓慢的江河和沿海芦苇沼泽中。

捕杀小䴙䴘有可能触犯哪些法律呢?记者采访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安羽律师对此进行解答。

安羽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三有鸟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禁止非法捕杀。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三有动物),将会没收猎获物、工具及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1-5倍罚款;无猎获物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如果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情节严重的,如捕杀数量达到20只以上、不听劝阻,抗拒林政部门管理,甚至使用暴力手段针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非法狩猎等,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除刑罚外,可能还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包括修复费用或赔偿金。

后续如何,成都日报锦观新闻将持续关注。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何良 实习记者 陈恬 图源受访者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王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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