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技术转移人才,推动更多成果生成企业、形成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省科技厅印发了《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

备案对象为在黑龙江省内从事科技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等工作,在成果资源、政策法规、科技投融资、产业需求、企业孵育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能够促成科技成果在黑龙江省内落地转化的人员。

备案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可依托的工作单位,并有三年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验。

(二)原则上需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绩效突出的可放宽至专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

(四)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作为主要人员促成2项以上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累计经济效益200万元以上;

2.近三年作为主要人员促成省内落地的技术合同5项(含)以上、累计成交额1000万元(含)以上,并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完成认定登记;

3.近三年作为主要人员促成科技成果以作价入股方式新生成科技型企业2家(含)以上(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近三年作为主要人员促成企业依托科技成果累计获得融资500万元以上。

申报人根据省科技厅通知提交材料至所在市(地)科技局,包括:《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促成成果落地转化佐证材料、诚信承诺书等。市(地)科技局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提交推荐名单和相关申报材料。

来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发布,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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