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消费者权益日

为强化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龙江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10余家普法成员单位在金宝购物中心联合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活动中邀请了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商品质量、食品安全、虚假宣传等热点问题,向现场群众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和消费常识,并结合实际案例,重点解读了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进一步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为将普法宣传实效向纵深推进,龙江县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积极深入到沿街商铺及辖区居民家中,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和经营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倡导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待客。





下一步,龙江县将继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新闻来源:龙江县司法局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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