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是科学成果,绝非试验品与政治工具

作者: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

近期,顾秀林的一番过往言论,又一次被自媒体营销号翻出来恶意炒作,甚嚣尘上,引发了一波广泛关注与讨论。在视频中,一场民间会议中,她表现得轻佻且得意洋洋,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坚决不接种新冠疫苗,还口出狂言,声称所有新冠疫苗均为试验品,全世界没有一款新冠疫苗获得真正批准,甚至无端指责批准疫苗是在放烟雾弹。

然而,这些言论毫无事实依据,纯属无稽之谈。


胡言乱语

值得一提的是,顾秀林不过是一位研究农业政策的文科领域的研究者,并非自然学科出身,对于理科尤其是医学领域,可谓是一窍不通。

纵观她以往的言论,不难发现,她不仅对疫苗相关知识一无所知,对于现代医学的理解也极为浅薄。可即便如此,她却毫无顾忌地在医学专业领域大放厥词,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无语。

深入剖析顾秀林的种种行径,会发现她多年来发表各种反科学言论并非偶然,根源在于其秉持的极左思想。顾秀林身处的圈子,聚集着大量极端民粹主义人士,他们频繁组织或参与各类民间会议。这些会议的主办方,往往与极端民粹主义意识形态紧密相连。在这些场合中,顾秀林等人极力宣扬反对工业化、反对现代科学的思想,充分暴露了他们的愚昧与迷信。

在现代社会,工业化推动了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现代科学则是我们认识世界、解决问题的有力工具,从医疗健康到环境保护,从交通出行到信息通信,现代科学的成果无处不在,极大地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和寿命。而顾秀林及其所在群体,无视这些显著的进步,一味地否定和抵制,实在是荒谬至极。

事实上,只要是政府批准上市的疫苗,都是正规产品。

从科学和监管流程来看,新冠疫苗的研发与上市经历了极为严格且规范的过程。就拿我国来说,2020年4月14日,新华社报道我国两款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二期合并的临床试验许可,临床试验也随之有序启动。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的新冠灭活疫苗,在2021年2月25日,依据《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通过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正式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注册申请,并于2月28日正式上市。5月26日,全球首个新冠灭活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正式发表。如此严谨的流程,每一步都有科学依据和严格监管,哪里是什么所谓的“试验品”?

在国际上,世界卫生组织共批准了11种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EUL)。比如以色列的全国性大规模疫苗接种显示,在第二剂BNT162b2疫苗后,对记录在案的感染有效性为92%;智利向≥16岁普通人群推出的Sinovac疫苗在第一剂后显示出16.13%的有效性,第二剂后显示出66.96%的有效性。我国已经在使用的新冠疫苗保护率在70%左右,对避免转成重症的保护率在90%以上,对避免发生死亡的保护率接近100%。

2022年1月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fectious Diseases 》发表的文章分析研究表明,对完全免疫人群来说,新冠疫苗对预防SARS-CoV-2感染有效率为89.1%,对预防患者因covid -19相关的住院事件发生有效率为97.2% ,对预防因covid -19进入ICU或重症有效率为97.4%,对预防因covid -19导致死亡有效率为99.0%。这些大规模接种后真实世界追踪的监测结果,与新冠疫苗III期临床试验结果一致,充分证实了疫苗在现实环境中对SARS-CoV-2具有高度保护作用。

值得重点说明的是:在疫苗研发与审批的科学体系里,特殊情况下疫苗的紧急使用及附条件批准有着明确且严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当面临公共卫生方面急需,尤其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如新冠疫情的紧急状况,符合特定条件的疫苗便可以走快速审批通道 。

以新冠疫苗为例,当满足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需求,或者是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像应对新冠疫情这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并且在临床试验期间已经有数据能够证实其疗效,同时可以预测它的临床价值,评估获益大于风险,即便Ⅲ期临床试验尚未全部完成,也能够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并且属于正规产品。

我国多款新冠疫苗的获批就遵循了这一科学严谨的流程。2020年12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了国药中生北京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上市。其在获批前,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结果表明,疫苗保护效力达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产品特性》推荐的指标要求。

这一特殊审批机制并非是对疫苗质量和安全性的忽视,恰恰相反,是在科学评估风险与收益、权衡公共卫生紧急需求的基础上做出的科学决策。在疫苗附条件批准上市后,相关企业仍需按照要求继续开展后续研究工作,持续监测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及时提交后续研究结果,以便监管部门进一步全面评估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顾秀林却对这些科学事实和审批流程视而不见,一味地传播反科学言论,这是对科学的亵渎,更是对公众健康的极不负责。她作为文科领域学者,本应在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发声,而不是在医学科学领域随意发表不实观点,误导公众。同时,那些转载她言论的自媒体营销号,热衷于传播极端民粹主义思想和迷信内容,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理性认知和科学氛围。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这类反科学的错误言论,维护科学的尊严和公众的利益。

再说疫苗副作用的问题。

任何事物都存在正反两面性,新冠疫苗也不例外。接种新冠疫苗后,部分人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如接种部位的肿胀、红斑、疼痛,或是全身的疲乏、嗜睡、发热等。但这些不良反应大多比较轻微,且是暂时的,通常在2 - 3天内就能自行缓解。以中国新冠疫苗为例,其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流感疫苗,整体不良反应都在正常范围内,且属于疫苗里较低的水平。

与这些轻微且短暂的不良反应相比,不接种新冠疫苗所面临的风险则要巨大得多。新型冠状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危险性,感染后病毒会侵犯人体肺部组织,引发严重肺部感染。对于本身免疫力较差或者治疗不及时的患者,病情会迅速发展,极易导致全身多器官衰竭,甚至死亡。香港曾有疫情数据显示,未接种疫苗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远远高于接种人群。从全球范围来看,新冠已成为导致全球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全球范围内间接造成了大量的额外死亡,甚至不可避免地缩短了许多国家的预期寿命。而接种新冠疫苗后,可以有效降低发病率,减少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是防控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那些转载顾秀林言论的自媒体营销号,同样值得警惕。追踪它们的动态可以发现,这些营销号除了传播顾秀林等人的反科学言论外,平日里还热衷于传播反科学和极端民粹主义思想,煽动狭隘的民族情绪,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它们还大力鼓吹宗教玄学等迷信内容,诸如宣扬一些毫无科学依据的神秘主义理论,误导公众陷入不切实际的幻想,严重阻碍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理性思维的培养。

顾秀林这类毫无根据的错误言论,危害极大。她不仅会误导公众,让人们对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必要的恐慌与怀疑,降低接种意愿,阻碍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推进,影响群体免疫屏障的建立;还严重破坏了科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扰乱了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需要的是科学、理性的声音,而不是像顾秀林这种毫无专业知识却肆意误导舆论的杂音。公众应该保持理性,依据科学事实和权威信息来认识新冠疫苗,积极配合接种工作,共同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同时,对于这类罔顾事实、误导舆论的不实言论,我们必须坚决予以驳斥,让科学的光芒穿透谣言的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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