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明,这是一个真实的判例。


一名因“肢体无力伴言语模糊1小时余”患者,被120送医。

急诊医生以“脑梗死”收入神内重症监护室。

入院诊断:

1、急性脑梗死;

2、急性心肌损伤?

3.高血压急症等。

主管医生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随时有生命危险、预后差。

后转急诊ICU,进一步诊治。

4天后,患者死亡。

死亡诊断:

1,左侧大面积脑梗死;

2,肺部感染;

3,呼吸衰竭;

4,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等。

家属不接受这一结果,提起诉讼。

并对《医院预防烫伤告知书》、《医院预防跌倒/坠床告知书》、《医院预防压疮告知书》中自己的签字,予以否认。要求鉴定。

物证司法鉴定结果:该病历三份告知书中的王某签字,均非本人书写。

这样一来,进一步的医疗事故鉴定,因鉴定材料不真实而导致不完整,鉴定中心根据规定,终止鉴定。

由于鉴定机构予以退鉴。依据根据《民法典》1222条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法院认为本案当中,医院存在伪造原告本人签字的情形,导致患者的病历不真实、不完整,最终导致无法鉴定,应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和完全民事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死者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192058.22元。

将近120万。

也就是说,几个假冒的患者家属签名,每一个都花了几十万。

可见,病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特别是真实性,是硬性要求。

千万不要为了补全病历或者甚至偷懒,模仿患方签名,特别是各种知情告知书,绝不能冒签。再忙,也要患方及时签署。

否则,不出问题则可。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任何冒签的行为,都是违法违规,使自己处于法律弱势,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冒签现象,反映了什么?

不是医护人员工作不努力不敬业,而是法律意识淡薄,对规则的轻视。

没有偶然的事故,只有可预防的伤害。迟子建有本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讲述了生活在大兴安岭的游牧民族鄂温克人,我曾经梳理过里面人物的命运,能寿终正寝的都没几个,不是摔死的就是冻死的,或者被熊咬死的喝酒醉死的。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挑战概率者,必将被概率斩于马下。

这一点,大家必须要高度注意再注意。

因为,只要分出去的利益,不是他自家的利益,给谁都是给,肯定不愿意惹脾气不好的人。

没有客观公正精神,都不按规则办事,而是按潜规则办事。

所以,你看,一直以来,医疗纠纷这一块,都是存在按闹分配,有它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古人说,盖棺定论,没到最后时刻,你对一个人的看法,所有判断,都可能是错的。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不要以为患者家属当时看似好说话,或者是熟人,就忘了自己是什么,该交代的不说,该签字的不签。千万不要跟着感觉走。

高速出口,一般要提前500米切换车道,若是车流密集则要提前一公里。我看过的事故片中,最常见的就是高速出口系列,要么是在快车道突然停住看提示牌,要么倒车,要么连续快速变道,结果呢?往往最受伤的是外侧的大货车,要么紧急避让翻了车,要么直接追尾了。干的是危机四伏的事,就一定要树立规则意识,危险意识,法律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一次违反没事,是上帝饶恕了你一次,也是纵容了你一次。

以前有个文艺青年,写过当你在办公室加班的时候,太平洋的鲸鱼正在跃出水平;当你在会议中争论的时候,北极的极光正五彩斑斓;当你挤进拥挤的地铁时,西藏的山鹰盘旋在云端。

是否,是时候也可以改一下,当你正在埋头治病救人的时候,另一些人正在想方设法挑错找茬,一旦患者死亡,就会决定家属未来的命运和财富。

医客说

都在忙碌,结果却完全不同。 要勇于和无意义的可悲可叹的忙碌道别。

【责编】医客君

【文章来源】老叶说医,作者叶正松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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