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闽清县人大常委会

闽清县政协

发布2份倡议书

分别是

《共护母亲河 同绘闽清新画卷——致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助力闽清县水质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一封信

《凝心聚力担使命 共护闽江润闽清——致全县政协委员的倡议书

详情如下

共护母亲河

同绘闽清新画卷

——致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助力闽清县水质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一封信

全县各级人大代表:

当梅溪的浪花,裹挟着超标的磷含量拍打堤岸;当监测数据,时而闪烁起警示红灯,这条哺育闽清儿女的母亲河,正在发出沉重的喘息。今年3月降雨以来,梅溪流域大部分乡镇交界断面总磷浓度较非汛期上升1-3倍不等,个别乡镇交界断面监测为四类、五类水,国控梅溪口总磷均值明显拉高。拉高背后,是上游养殖户畜禽无序散养直排的污水,是乡村污水收集部分管网不完善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超负荷外溢的矛盾,更是生态链上水生生物的挣扎。为全力扭转不利局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辖区流域水环境开展一次全面、彻底、集中的整治。面对这场关乎民生福祉的水质提升攻坚战,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责无旁贷,理应化身治水先锋、冲锋在前。为此,闽清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水质提升,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实践活动,助力推动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水质提升工作深入开展。

一、以赤子之心读懂“水文章”的时代深意

治水从来不是简单的环境工程。当我们目睹因水质恶化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当各种水污染使“梅溪鱼”成为历史记忆,就能理解这场百日攻坚战的民生重量。建议各位代表在履职笔记本首页抄录《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时刻铭记法律赋予的监督利剑。请于本月内走访所在选区养殖户,用脚步丈量污染现状,用真情倾听群众心声,让履职实践扎根在河岸塘边。

二、以奋斗之姿争当“治水人”的行动标杆

1. 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水质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 加强监督,推动落实。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水质提升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 宣传引导,凝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广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水质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同时,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以清流之志筑牢"代言人"的使命担当

在开展“水质提升,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实践活动中,我们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做到依法办事、廉洁自律。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各位人大代表,梅溪的碧波里沉淀着先辈的乡愁,也映照着子孙的期盼。当我们俯身掬起一捧清流,指尖流淌的不仅是水,更是人大代表守护民生的庄严承诺。让我们即刻行动,以攻坚克难的勇气破除沉疴积弊,用久久为功的韧劲筑牢生态屏障,让“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成为闽清最动人的发展注脚!

闽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凝心聚力担使命

共护闽江润闽清

——致全县政协委员的倡议书

全县政协委员: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闽清,这片我们深爱的土地,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闽江及其众多支流宛如一条条纽带,滋养着这片土地,孕育了无数的生命,也承载着闽清的发展与未来。然而,养殖粪污直排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污染了周边居住环境和梅溪流域水质,当前我们的水环境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威胁群众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闽江“母亲河”,奋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闽清新图景,现向全县政协委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生态文明的坚定践行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水质提升攻坚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守护闽江母亲河”的政治责任,主动将个人履职融入全县中心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守护闽江母亲河的生动实践中彰显政协担当。

二、广泛凝聚共识,做环保理念的积极倡导者。全县政协委员要自觉将提升全县流域水环境质量融入履职实践,以水质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托政协委员联系点等政协履职平台,发挥政协委员河长制作用,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护河爱水宣传融入日常,提升公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质提升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示范作用,做规范养殖的模范践行者。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自有或关联养殖场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严禁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带动周边群众参与污染防治和水质提升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四、积极建言献策,做科学治理的智慧贡献者。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围绕水质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闽清县政协办公室

2025年3月22日

来源 |新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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