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红光镇红光村谢家岗屯,66岁的黄先生,这位一生未娶、命运多舛的农民,正深陷一场长达二十多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泥沼。曾经,他与母亲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苦却安稳。可母亲离世后,他在这片故土上,宛如孤舟漂泊,权益与希望皆无处安放。

孤苦老农深陷土地困局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落地红光村。作为村里特殊照顾对象——“光棍”及鳏寡孤独群体,黄先生和母亲每人应分4.4亩土地,合计8.8亩。村里额外照顾,又给每人多分5亩,他家因此获配河套大弯垄10亩土地。然而,当时担任屯长的薛某国,为私利擅自将黄先生应得的8.8亩承包地划到自家名下。此后二十多年,黄先生多次索要,均以失望告终。薛某国去世后,其子薛某辉继任屯长,依旧拒绝归还土地。2000年,一场大火烧毁了红光大队原始分地账目,尽管同年5月30日进行了土地复查丈量,但土地归属争议仍未解决,如阴霾般笼罩着黄先生。

确权环节的权益错置

2018年,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开展,这本应明晰土地权益,给农民吃下“定心丸”,却让黄先生的处境雪上加霜。薛某辉未经黄先生同意,私自将其8.8亩承包地确权到薛某辉自己名下,反而把1998年土地发包时大队为了照顾黄先生和母亲的10亩地确权给了黄先生。作为村委会领导和镇领导也是百姓的父母官,为什么在土地确权时不严格把关审核?屯长说什么是什么?这就是造成土地纠纷的主要因素所在。面对这明显不公,黄先生多次与薛某辉沟通协商,却每次都无功而返。无奈之下,他向村委会申请确认土地权属,却始终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黄先生于2023年4月25日委托黑龙江延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全权代理其与薛某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展开详细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形成笔录。





1998年担任村党支部领导的徐某某,虽参与当年分地工作,但对黄先生具体地块信息并不清楚;参与谢家岗屯分地工作的韩某则证实,黄先生和母亲当年确实分得了8.8亩地,且先分的地未确权,后因薛某辉的操作才将这8.8亩土地确权到薛某辉名下,多年来该地一直由薛家耕种。这些笔录为黄先生的维权提供了关键线索。





在这漫长的维权过程中,黄先生一直积极履行土地相关义务。在征收农业税提留款、统筹款时期,他严格按合同约定缴纳,从未拖欠(有交费往来账为证);自2006年国家实行土地补贴政策后,他也依规领取土地补贴(有地补明细表为证),这些充分证明他对土地承包权的合法拥有。

相关单位处理中的重疑点

针对此事,兰西县相关部门与镇政府村委会,并未出具实质性书面处理意见,存在明显的不作为、相互推诿现象,疑似存在利益关联,使得问题久拖不决。

雪上加霜的是,黄先生如今还是一名脑出血患者。躺在病床上的他,身体的病痛与内心的煎熬双重折磨着他。即便在如此艰难的状况下,他对土地权益的执着仍未削减半分。

黄先生无奈表示:“倘若只是个人的恶意侵占行为,或许还有解决的途径。可如今政府与村上这般消极的处理态度,才是阻碍问题解决的核心难题。这种漠视农民权益的做法,实在让人心寒。我现在重病在身,只盼着能在有生之年讨回公道,安心度过余生。”原大队领导徐某某等证人证言可佐证,村里特殊照顾并非黄先生一人享有,薛某某和王某某与黄先生待遇相同。自1988年大队照顾黄先生和其母亲的河套大湾垄10亩地并不是黄先生霸占强占所得,此10亩地从1998年一直经营至今。只要他们有此待遇,黄先生就理应拥有。

薛某国去世前将屯长职位传给薛某辉。如今,薛某辉凭确权证坚称土地归己,只因村里和镇里将土地确权到他名下。据韩某笔录,黄先生先分的8.8亩地未确权,后因薛某辉操作,才将本属于黄先生的8.8亩土地确权到薛某辉名下,且该地与薛家地相邻,长期由薛家耕种。2019年,兰西县依据相关法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此次争议土地的错误确权,让黄先生的维权之路更加艰难。

面对如此困境,黄先生进一步向镇政府提出,应将本就属于他的8.8亩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同时保留大队照顾的十亩土地。镇政府却回应称,8.8亩土地归属权可归黄先生,但大队照顾的十亩土地要抽回。黄先生据理力争,表示镇政府不能单独抽回他的土地,若要抽回,应对所有享受相同照顾政策的人一视同仁。黄先生委屈地表示,自1998年起,大队照顾他们娘俩的十亩土地便由自己耕种,而他们娘俩应分的8.8亩土地却从1998年起一直被薛某国、薛某辉父子耕种至今,这不是强占又是什么?

艰难请愿路仍在延续

多年来,黄先生为解决土地纠纷,奔走于各个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每次都是满怀希望而去,失望而归,相关部门的推诿、不作为,让他心力交瘁。“这个事在县纪检、信访、市里、省里,包括北京都去了,当时村领导和信访去给接回的,没人给处理,来回踢皮球,不担当,不作为。”黄先生无奈地诉说着。村上土地台账显示,8.8亩土地的粮补、油补、地补一直由黄先生领取,这也从侧面印证土地权益应归属于他。但如今,土地却被错误确权到薛某辉名下,而村委会和镇政府在明知薛某辉强占土地的情况下,却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使得黄先生不得不走上漫长的请愿之路。

黄先生的强烈诉求与期待

黄先生坚定诉求,要追回自己与母亲应分的8.8亩土地,并继续经营因特殊照顾获得的河套大弯垄10亩土地。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土地承包经营权更是农民的核心权益。黄先生的遭遇,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困境,更是农村土地权益保障领域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它提醒着我们,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土地确权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更加注重细节,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精准落地,每一位农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切实保障。相关部门应当深刻反思,积极作为,摒弃推诿扯皮的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妥善解决此类纠纷,让农民能够安心耕耘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让农村这片广袤的土地真正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坚实依托。

期望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与推动下,黄先生老人的土地纠纷能早日公正解决,让他能重获土地权益,重拾生活信心。在这片充满希望的黑土地上,他能再次播撒下希望的种子,收获属于自己的那份安宁与幸福,不再于风雨中飘摇,不再为权益而四处奔波。也希望相关部门以此为契机,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避免类似纠纷,让农村土地在阳光下有序流转,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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