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孙宝震 2025-03-24 10:57:59

信网3月24日讯 日前,信网从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获悉,2025年2月25日,中铁诺德(青岛)实业有限公司诺德澜湾项目(幼儿园)因未组织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一阶段施工被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铁诺德(青岛)实业有限公司诺德澜湾项目(幼儿园)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育英路与广盛路交界处西南侧,建筑面积为5042.19平方米,工程造价1704.5581万元。该项目自2021年1月破土动工,目前正处于装饰装修阶段。经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查阅发现,该项目未组织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一阶段施工的情况。依据工程建设的既定流程与规范,主体工程完工后,必须组织主体验收。在主体结构质量确认达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因此,该项目涉嫌存在建设单位未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的违法行为。

依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及《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迅速行动。于2025年2月25日,正式下达青城住建罚〔2024〕6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铁诺德(青岛)实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处罚。

为落实企业整改情况,信网多次拨打中铁诺德(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在企查查平台预留的联系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信网从企查查平台获悉,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岙东中路,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中铁诺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控股,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成员。同时,该企业曾于2024年11月8日被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569549元。

青岛市城阳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法规,保障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下一步,城阳区住建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推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耿润)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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