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两个项目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马龙区呈建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云发改资环〔2025〕233号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马龙区呈建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曲发改资环〔2025〕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云发改资环规〔2024〕2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1-530321-04-01-715716)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用能工艺及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约9300平方米。项目采用回转窑焙烧工艺处理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含铁尘泥等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建设配进料系统、回转窑焙烧系统、窑渣冷压成型系统、烟气收尘系统、窑头窑尾收尘系统、脱硫系统以及供配电、自控、水处理、办公等相关配套设施。形成年处理冶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铁一般固废20万吨的规模。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12051.10吨标准煤(当量值)、14663.71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单位固体废弃物处理综合能耗为64.10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669吨标准煤/万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牧隆锰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特种合金节能降碳升级改造、煤气回收发电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云发改资环〔2025〕234号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对云南牧隆锰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特种合金节能降碳升级改造、煤气回收发电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文发改请〔2025〕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云发改资环规〔2024〕2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3-532622-04-02-960968)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用能工艺及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2台12.5MVA半密闭矿热电炉,技改建设为2台30MVA全封闭矿热电炉,同步建设2条煤气净化系统,1套煤气发电系统,1条年处理5万吨炉渣有价金属回收利用系统,智能生产系统,以及生产所需的公辅设施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达产后年产低碳硅锰合金(FeMn60Si25)8万吨/年。

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85684.11吨标准煤、等价值为148081.10吨标准煤,项目低碳锰硅合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078.23千克标准煤/吨,低碳锰硅合金单位产品冶炼电耗为4708.25千瓦时/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8.45吨标准煤/万元。

可前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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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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