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因直呼老师姓名被连扇耳光,涉事老师回应:“我承认打了,但这是因为他嘴贱!我 50 多岁的老人被 10 岁小孩戏耍……”家长:孩子被打后耳鸣、头疼、恶心,还住院了,老师再怎么样也不能打孩子!而网友吵翻了!
(来源:看法视频)
有家长发布视频称,自己年仅 10 岁的孩子,在课堂上因直呼老师姓名,竟遭老师连续扇了 9 下巴掌。事后,孩子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家长得知此事后,立即找到涉事老师讨要说法。然而,该老师却坚称自己并无过错。
他表示,自己与孩子年龄相差 40 多岁,孩子直接叫他名字,毫无对师长应有的尊重。在他看来,动手打孩子是为了教育孩子,让孩子懂得基本的礼数。
家长听闻老师这般说辞后,心中的怒火愈发强烈。次日,家长报案便向教育局进行了投诉。
教育局方面迅速做出回应,表明目前正在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处理。同时明确指出,老师将孩子脸打肿的行为实在过于恶劣,他们一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
之后,涉事老师与学校领导一同前往医院看望孩子。可孩子见到老师后,表现出极大的恐慌,甚至因此产生了抵触情绪,不愿再去学校上学。
面对这一情况,学校提出解决方案,愿意向家长赔偿 5000 元,并将涉事老师调离当前岗位。
但孩子母亲对此并不满意,她认为,孩子仅仅是叫了一下老师的名字,老师就如此暴力地殴打孩子,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当老师!
因此,孩子母亲坚决要求学校将涉事老师予以开除。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打人就是不对,再怎么也不能用暴力解决。老师的做法违反师德,绝不能因直呼姓名就打人!
也有网友说,这样下去老师还怎么管教学生?尊师重道是传统,直呼姓名是不尊重,该受教训!家长是非不分,直接让孩子别上学了!自己教育吧!
还有网友说,难道叫老师的名字有错吗?你不是这个名字吗?名字起上是在墓碑上刻的吗?为什么不能叫?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情形,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在此事件中,老师连续扇孩子9下巴掌致其脸肿,属于严重的体罚学生行为,教育局在调查核实后,极有可能对涉事老师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等行政处分,甚至直接解聘该老师 。
其次,老师的殴打行为导致孩子身体不适并被送往医院治疗,侵犯了孩子的生命健康权。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涉事老师需承担孩子因此次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然后,孩子见到老师后表现出极大恐慌,产生抵触情绪不愿上学,表明此次事件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家长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老师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孩子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最后,如果经过司法鉴定,孩子的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老师的行为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哪怕没有构成轻伤,老师打孩子也是违法行为,需要被治安拘留!
我觉得,身为老师,即便小孩做得不对也是应该以教育为主,但不是以暴力的教育方法!
这个老师打人出发点根本不是教育,而是报复打击!
当然,孩子也有错,作为家长也要意识到孩子的错误!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