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3月22日发布,每日凌晨2时至5时,全市道路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据介绍,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交警部门表示,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不是耽误时间而是给安全“充值”,为确保禁行规定有效执行,将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违规行驶的营运客车。营运客车驾驶员和运输企业应提前规划好行车时间,避免在禁行时段内行驶。(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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