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花费200多万购买的二手房,意外发现房屋内已有一名陌生人持有长达20年的租约。成都市民李先生向红星新闻反映,他通过房产中介“到家了”购得的房屋,面临“一房两绑”的困境——前业主在过户前悄然签下了超长租约,而中介则被指未履行应有的审查责任。中介人员对是否需查询房屋租赁备案的说法不一。律师指出,前业主的隐瞒行为构成根本违约,而中介未落实租赁备案的查询,则存在明显过失,应承担李先生的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



▲李先生购买的住房所属小区

去年4月,李先生在“到家了”中介的工作人员朋友圈中发现一处位于龙泉驿区卧龙谷玖号小区的清水房,标价200多万。中介承诺首付仅需10万,并声称该房屋无纠纷,李先生在支付30万首付后便顺利完成了150平米房屋的按揭购买。

然而,今年3月18日,李先生准备装修时,突然遇到一名陌生人出示持有备案的租赁合同,声称早在2023年便租下了这套房子,租期长达20年。李先生和妻子面面相觑,因为他们购房的初衷是为迎接新生命,但装修计划不得不搁置。



▲李先生找到“到家了”

经过仔细查看租赁合同,李先生发现,这份2023年7月25日签署的合同中,租金低至每月1200元,20年租金总计仅为28.8万元。他怀疑租客吕某某并未实际居住在房屋中,并对整个交易过程表示疑虑,认为前业主在过户后即失联,可能存在欺诈行为。

李先生急忙联系中介公司“到家了”,该公司核实后确认房屋确实有租约,但前业主无法联系。中介负责人王先生表示,所有流程均符合规定,且曾要求前业主查询租赁备案,但对方声称没有租约,并在购房合同的“无租赁”处打勾。王先生强调,李先生和中介皆为前业主隐瞒租约的受害者,并表示若李先生认为中介有责任,可以提起诉讼。

然而,李先生指出中介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查询义务,合同中的“打勾”并不能免除中介责任。他还提到,查询租赁备案非常简单,只需在相关APP中输入信息,且他为中介费支付了两万多元,因中介的疏忽而转移了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中,前业主在“无租赁”处打勾

记者联系上租客吕某某,他表示自己与前业主张某是朋友,租房是作为抵债方式。

李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表示这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诉讼解决,现场民警拨打张某的电话却无人接听。



▲李先生与中介的对话

关于中介是否尽到查询义务,律师认为前业主的隐瞒行为构成根本违约,而中介在未履行必要审查责任的情况下,可能承担服务合同违约的责任。律师指出,李先生有权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



▲李先生查到,自己新买的房屋名下的确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此外,律师们强调,无论是中介还是购房者,都应全面审查房屋状况,查询登记信息并实地考察,以减少后续纠纷。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已与“到家了”总部联系核实情况,截至目前,前业主张某的电话依然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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