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我就听父亲说过,杜甫去陕北时,曾经经过甫下村,并在此下马休息吃饭,村名由此而来。父亲说这是他父亲告诉他的,至于他父亲听谁说的,他也不知道,我就更无从知道了。长大以后,读的书多了,发现杜甫穷愁潦倒,他的坐骑,只是一头小毛驴,骑着马经过甫下村似乎不可能!那么,骑的是一头小毛驴,为什么要说成“下马”呢?应该说“下驴”才对呀!这个疑惑在我脑子里徘徊了好多年。后来阅历多了,才明白很多时候,明明只是一座茅草房,但在主人面前,却要尊称为“贵舍”、“贵府”,这么说,是对主人的尊重,也是人们社交用语的一种表达方式。“下马”不仅是“下驴”的雅称,也表达了人们对杜甫的尊敬。弃粗俗而用高雅,也是古人口语的常用表达习惯。
那么,杜甫一生到底骑没骑过马呢?肯定骑过!不过,那是在他年轻的时候。
杜甫出生于河南巩县的一户富裕家庭,年轻时经常“衣轻裘,骑肥马”,常常“流连于齐鲁大地,徜徉于燕赵之间”。杜甫也有远大志向,意欲“致君尧舜上,更使风俗淳”。怎奈在科举考试中屡屡失意,加之父母去世,他自己不事稼穑,无以养生,只能变卖家产,坐吃山空,大马便换成小毛驴了。
甫下村自古都属龙山管辖,一直到1955年撤了龙山乡,设立雷村乡以后,两地才脱离了隶属关系。这样说来,甫下和龙山的地缘关系很近呢,因此,甫下村有故事,我可一定要写的。
为了写《五龙山传奇》,我在翻阅《白水县志》时无意中发现,其中记载说杜甫去蒲城探亲后,写下了《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一诗。其中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句,就是杜甫在经过甫下村时,遇到一大户人家正在为其父去世三周年而大摆宴席,其奢侈豪华的程度,使他大受刺激,故有感而发,写下了那句千古传承的佳句。
那诗名中的“奉先”指哪里呢?原来,唐朝时期,在蒲城县北东西一线的山坡下,先后埋葬了包括唐玄宗在内的五个皇帝,建立了五座皇家陵园,因此将蒲城改名为奉先县,诗名中的“奉先”就是蒲城县。
此前,杜甫由于到处漂泊,居无定所,把妻小安排在担任蒲城县令的族叔那里寄食。在穷困潦倒、无以为生之际,杜甫求助于友人,友人推荐他为“河西尉”。这算不上什么官职,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职位。唐玄宗天宝14年(公元755年),杜甫辞去河西尉,改为右卫率府胄(zhou)曹参军(看管兵甲器仗)。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当了一个小小的仓库保管员。这年11月的一个晚上,他从长安出发,去蒲城探望他的妻子儿女。后来他根据路上的所见所闻,写成了《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这首诗。
从这首诗的内容看,它和《白水县志》里写的杜甫经过甫下村的事就不相符。从地理位置来说,甫下村在蒲城县城的北边,两地还相距五六十里路,从长安去蒲城县城不可能经过甫下村。
再从诗的内容看,杜甫晚上从长安出发,凌晨经过临潼的骊山脚下,看到华清宫里灯烛辉煌,通宵达旦的夜景,听到管弦高奏,琴瑟低鸣的乐章,他写到:“君臣相欢娱,乐动殷胶葛(指各种乐器的响声交织在一起)”;“赐浴皆长缨,与宴非短褐(能在那里洗澡的,都是皇帝宠幸的大臣,能在宴席上吃喝的,没有一个是普通老百姓)”;“彤庭所分帛,本是寒女出(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赏赐给宠臣的绫罗绸缎,本是贫寒人家的女子劳动所得)”;“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朝廷里豢养的那些凶残的爪牙,鞭打女子的家人,抢夺了他们的财物贡献给皇家)”,从而使皇帝和臣子们过起了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的生活。
联想到他一路的所见所闻,再对照自己的悲惨境遇,杜甫愤然写下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两句震古烁今的不朽诗句。由此可见,说杜甫根据在甫下村的见闻,写下“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两句诗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杜甫到底有没有去过甫下村呢?答案是肯定去过。不过,时间上应该是第二年,和杜甫的奉先诗没有任何关系。原来,杜甫的妻子儿女在蒲城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去了白水县的彭衙古城。白水县当时称彭衙县,县址在现在白水县城东北方向的史官乡,两地相距六十里左右。杜甫的舅父崔顼(xu)在这里任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副县长)。杜甫在天宝15年(公元756年)去彭衙探亲,在途中经过甫下村休息时,见过一富豪人家大摆宴席。他是否将此事写入奉先诗中则无从谈起。倒是后来他根据这次探亲的途中见闻,写下的《彭衙行》一诗广为流传。
终上所述,我认为《白水县志》关于杜甫在甫下村下马并写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说法是有谬误的。
当然,传说的故事很多都是子虚乌有的。杜甫的诗词已经在中国文史上流传一千五百多年,纵有考证谬误,也不损其佳篇名句之美妙。
作者简介:王奎郎,陕西白水人,退休教师,爱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