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昆明市城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官渡区西庄二组一停车场内存在违规存储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市城管局联合辖区住建局、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处。
官渡区住建局城镇科 张崇德:“他违规储存了大量的瓶装液化气,没有报警器也没有胶垫等防火设施。这些是满瓶的瓶装液化气,那边有些是空瓶。像这些瓶装液化气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一旦泄漏达到一定的浓度,遇到火星就会闪爆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我们经营瓶装液化气一定要有燃气泄漏报警器联动的。”
执法人在这间10平米不到的房间内发现了百余个大小不一的液化气瓶,其中15公斤的满瓶超过20个 。
该出租屋不仅没有安装防火防爆设施,并且电线、烟头随处可见,此外该出租屋与一旁的居民楼间距不过5、6米,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而当事人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存放环境,仅仅是为了贪图方便和节省成本。
当事人 孙某:“因为这边离公司的站点稍微有点远,满瓶放这里是不合理,有危险的。”
记者:“这间屋子是谁租给你的,还是你自己的?”
当事人 孙某:“这个是我租的。”
记者:“多少钱一个月?”
当事人 孙某:“一个月几百元钱。”
记者:“他们知道你是用于存放液化气罐的吗?”
当事人 孙某:“我说的是放空瓶,我也没有说放满瓶。”
经调查核实,该当事人孙某在不具备条件的场所违规存储液化石油气瓶,该经营站点涉嫌无证照经营、违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违反了《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等条款。
经现场清点,场地内共发现瓶装液化气钢瓶139 个。其中15公斤重瓶24个,空瓶38个,15公斤超期瓶共47个,5公斤超期瓶29 个,瓶装二甲醚钢瓶1个。市城管局将联合区住建局对所有违规存储气瓶进行暂扣处理。
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 丁德云:“下一步,我们将对违规倒气、存储液化石油气瓶,以及无证经营进行严厉地查处。”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编辑:李莹娜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