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持续推进非机动车乱骑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进一步降低非机动车致祸风险,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对近期查获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以此警示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01

非机动车闯红灯


2025年03月18日09时12分,崇明交警在长涛路兴灿路南约2米处,对当事人王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03月19日08时14分,崇明交警在长兴江南大道新兴支路西约0米,对当事人母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02

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2025年03月10日17时32分,崇明交警在长兴江南大道兴甘路东约5米,对当事人王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03月16日20时36分,崇明交警在仁建路进南圆沙路南约82米,对当事人字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03

逆向行驶


2025年03月19日07时49分,崇明交警在北陈公路银鸥西路北约23米,对当事人陆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03月19日08时23分,崇明交警在北陈公路银鸥西路北约23米,对当事人赵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04

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2025年03月19日06时50分,崇明交警在陈海公路建设公路约0米处,对当事人倪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5年03月18日17时47分,崇明交警在瀛洲路崇州路路口西约60米处,对当事人张某(顺丰快递骑手)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5年03月18日08时32分,崇明交警在陈彷公路进向堡公路东约100米处,对当事人郭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05

违法载人


2025年03月19日08时46分,崇明交警在长兴江南大道进凤凰公路2米处,对当事人陆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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