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典型案例,包括上海、江苏、安徽、广东等地的案件。

公安部指出,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聚焦场外配资、非法投资咨询等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持续开展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成功侦办破获一批重点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从五个案件本身来看,主要涉及巨额非法配资、非法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直播变相非法荐股三大方面。

两起非法配资案
杠杆比例高达10倍

根据公安部的归类,五起典型案例均可划归为非法经营,但具体形式有所不同,最终结果均是犯罪者牟取巨额暴利。

一类是通过经营非法配资牟利。上海李某、安徽王某浩两个案件即属于此类,涉案金额均高达数亿元。

根据通报,2022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15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蒋某锋为谋取利益,在无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募集资金并公开招揽配资客户,按1:1至1:5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其提供配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每月按配资金额收取利息。截至案发,李某、蒋某锋以上述方式为客户提供场外配资共计7.4亿余元,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2024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2024年9月,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浩、黄某明在未获得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搭建场外配资平台非法经营场外配资业务。该犯罪团伙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招揽客户,并为其提供3至10倍杠杆配资用于炒股。截至案发,王某浩等人利用该平台招揽客户4700余人,提供配资4.2亿余元。目前,王某浩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业内人士指出,场外配资俗称借钱炒股,是一种非法的高杠杆融资工具。高杠杆的特性使得配资公司的借款金额往往高出投资者支付的本金数倍。配资公司向投资者出借资金后,通常会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总资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较高的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

由于配资金额动辄比本金高出10倍甚至百倍,投资一旦亏损,不仅会侵蚀本金,更有可能让投资者倒欠配资公司。

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非法场外配资合同无效,同年修订的《证券法》声明未经许可提供股票交易配资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场外配资看似天降馅饼,实则以高杠杆放大了投资风险,不仅危及个人钱包,也加剧了市场的波动。且场外配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参与其中的投资者只能自担风险。所以,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场外配资。

非法从事期货业务
私自搭建期货交易平台获利巨大

第二类为从事非法经营期货类交易,江苏谢某平、广东王某增两案属于此类。

江苏谢某平涉嫌从事非法期货经纪业务。2024年5月,经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自202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平、王某强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部门核准,在多个期货公司注册账户作为母账户,再将母账户拆分为数千个虚拟子账户,以此方式私自搭建期货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期货经纪业务,并收取交易费。截至案发,谢某平、王某强等人共发展客户6300余名,涉案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8500余万元。目前,谢某平等2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广东王某增为开展非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2024年3月,经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依法立案侦办,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增等人在未获得相关期货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注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在网上招揽客户,以提供高回报的期货交易标的以及交易杠杆服务为诱饵,吸引客户通过其提供的期货交易软件开立账户,再以销售交易课程、代课老师直播等方式开展非法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业务,涉案交易金额5000余万元。目前,王某增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谢某平案(非法期货经纪业务)和广东王某增案(非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是当前非法金融活动的典型代表。这类业务通过虚构资质、操纵技术手段或虚假宣传,对投资者造成多维度危害。

业内人士指出,非法平台(如谢某平案中私自搭建的期货交易平台)可能未接入银行或正规第三方资金存管系统,投资者充值的资金如果直接进入嫌疑人控制的账户,可能被用于个人挥霍、转移或赌博等高风险活动。一旦平台跑路,资金追回概率极低。此外,非法平台也可通过高额手续费(如谢某平案收取交易费)、强制平仓、滑点操控等手段侵蚀本金,令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新套路:销售普通商品为掩护
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第三类为以销售普通商品为掩护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广东金某犇案件属于此类。

2024年8月,经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依法立案侦办,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犇等人在未获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及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开设公司并搭建小程序、直播间,以销售普通商品为掩护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该团伙安排“讲师”在直播间讲授股票知识,吸引观众高价购买人参酒、人参粉等商品并获得推荐股票代码及买卖价格等。截至案发,该案涉案交易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金某犇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业内人士指出,金某犇团伙以销售普通商品为幌子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其操作模式看似“创新”,实则暗藏多重风险。如投资者需高价购买人参酒、人参粉等普通商品才能获取股票推荐,商品本身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构成第一层资金损失;而推荐的股票代码可能为“杀猪盘”套路(如庄家提前建仓后诱骗散户接盘),导致投资者证券账户出现二次亏损。

投资有风险,独立判断很重要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买卖依据,入市风险自担。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155285322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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