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闫丽君 实习生 李小龙 通讯员 郭健 孙俊杰

3月21日上午,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整治提升工作动员会议在天元建设集团会议室召开。


会上,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负责人解读了《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马山街道办事处、蓝海社区、紫御公馆小区业委会、烟台银和怡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越湾分公司、烟台金海名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联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航天小区服务中心、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区域总部依次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重要窗口”、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最后一米”,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底座”,只有把物业服务工作做好了,群众“安居”才有保障,“乐业”才有劲头,发展才有根基。要深刻认识到目前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不足,扛牢责任、靶向施策,合力打好物业整治提升攻坚战。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树牢“服务至上”理念,切实改进服务方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地经营,下功夫把物业服务工作做好。要持续精准加大人财物投入,坚持科学识变、主动应变、积极求变,以改革思维解决物业服务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要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培训,通过案例教学、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团队专业化水平。要构建多方联动机制,及时了解掌握业主诉求,全力解决好业主诉求。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小区的大事小情、居民的急难愁盼,要下沉到一线,主动协调解决;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事务联商、协调共治,凝聚齐抓共管“合力网”。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选举出来的执行机构,要依法履职、规范履职、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好业主合法权益,成为业主的“当家人”、社区的“好帮手”;要依法规范履行责任,自觉接受住建部门、街道及社区的监督指导,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画好业主共治“同心圆”。

会议强调,物业管理提升是一项民心工程、系统工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将加强物业管理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部门单位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紧抓不放”的执行力,推动物业服务做好做优,为打造“美好高新 幸福家园”作出更大贡献。要宣传解读好《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及总部公司切实扛牢主体责任,不等不靠主动改进物业服务。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价工作,引导有序合理表达诉求。要以严实作风抓好评价,坚持关口前移,严格监管帮抓,深化有机衔接,加快提高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坚持实打实用好评价结果,坚持不务虚功、向实用力,形成合力。要认真研判形势,科学把握机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合力推动全区物业管理上台阶,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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