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反垄断领域打出一记重拳,依据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24 年 4 月 30 日立案调查后,揭开了这三家医药企业的垄断 “黑幕”。调查发现,涉案期间它们合谋推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价格,涨幅竟达 11 - 21 倍之多,这无疑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极大伤害。不仅如此,它们还通过分割国内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销售市场,维持各自市场份额稳定,公然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垄断法》相关条款,对三家医药企业开出重磅罚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 222,997,766.22 元;同时,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处以 500,000 元罚款。这一案件意义非凡,是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依法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充分展现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护佑民生福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案件处理秉持宽严相济原则。在没收涉案企业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对在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牵头组织企业,按上一年度销售额 10% 幅度顶格从重处罚。同时,考虑到企业主动报告重要证据等情况,接受其宽大申请,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更为关键的是,该案系 2022 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 “个人责任” 条款后,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这一举措意义深远,有利于压实经营者及其管理人员的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为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筑牢制度基石。
医药关乎民生,垄断行为绝不能被容忍。此次处罚不仅是对违法企业的有力惩戒,更是对整个行业的警示,提醒我们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医疗资源日益紧张的当下,任何试图通过垄断手段牟取暴利的行为,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犯,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挑战。
市场监管部门此次的果断出手,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传递出对民生福祉的高度关注。通过严厉打击医药垄断行为,不仅能够维护市场秩序,还能促进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让更多优质、价廉的药品进入市场,惠及广大患者。
同时,对自然人追究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也是此次案件的一大亮点。这一举措有助于强化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反垄断合规意识,推动形成行业自律的良好风尚。未来,我们期待更多这样的案例出现,让法律成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民生福祉的坚实盾牌。
总之,这起医药垄断案件的查处,不仅是对违法企业的有力震慑,更是对整个行业的一次深刻警醒。我期待在相关部门的持续努力下,医药行业能够迎来更加公平、透明、健康的发展环境。你对这起医药垄断案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共同关注市场公平竞争与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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