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椿

【编者按】本文论述较长,分上下文。读者可以跳过古籍原文(小字部分),直接看论述部分。


鲁迅先生是我国著名文学家、思想家,涉猎小说、散文、杂文、古籍校勘等多个领域,并做出过巨大贡献。其作品也多次出现在中小学生教材中,虽然近些年逐渐被移出,但是对社会影响依然极为深刻。

前些年,我们文化中出现一个不太好的现象,那就是如果一个人人被推上神坛,那么他所有的言行都是好的!如果风向变了,那他的所有作品都是不好的或臭的。典型的“晕轮效应”,很难公允公正的评价一个人,即便是已经去世。这样的结果导致文化反噬,近些年出现一些民国人士被重新评价就是这样的例子。

这点我非常赞成胡适先生“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治学方法,不唯书,不惟名,不惟上,不跟风。认真查找资料,相互印证。不能盲目相信权威,比如郭沫若先生对李白身世、陈寅恪先生对华佗身世的考证,经论证二人是错误的。当然有其他因素,不过也说明那些所谓大家观点不一定全对。


这里要谈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历史小说《铸剑》(初名《眉间尺》),写得非常精彩。是先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结合古代传说和典籍改编而成的狭义复仇作品。既然是小说,夸张演绎是正常的。但是先生在整理古籍的手稿《古小说拘沈·列异传》中,大篇幅更改内容和人物,使得原文变成另一国另一人就值得商榷了。

小说《铸剑》素材来源于春秋故事,现存最早版本是汉代刘向(公元前77年~前6年)的《列士传》。为了大家了解抄录《列士传》全文如下:

干将莫耶为晋君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留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具以告之。

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思於屋柱中,得之。晋君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晋君。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日跳不烂。君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君,君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鲁迅先生在《古小说拘沈·列异传》中,基本没变,只是关键名字做了更改:“为晋君作剑”改为“为楚王作剑”;“留其雄者”改为“藏其雄者”;“具以告之”改为“告之”;“思於屋柱中得之”改为“忽於屋柱中得之”;“晋君梦一人”改“楚王梦一人”;“告将以奉晋君”改“将以奉楚王”;“头三日三日跳”改“头三日三夜跳”;“君往观之”改“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君,君头堕镬中”改“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

什么意思?就是把发生在晋国的故事转到楚国,另外断句认为“三日三日跳”系刻误重复,其实是先生断句不对。鲁迅先生为何要改?是他考据另外几个版本认为,干将莫邪之事不可能发生在晋国,应该是楚国,因之更改。


他依据宋代《太平寰宇记》里该文有校语云:“《列异传》曰莫耶为楚王作剑,藏其雄者。《搜神记》亦曰为楚王作剑。馀悉同也。”《列异传》据传是三国曹魏时期曹丕(187年~226年)的著作,但是内容里有曹丕死后正始、甘露年间事,因此人们认为是张华(232年~300年)续曹丕所作。

曹丕比刘向晚近三百年,刘向是刘邦弟楚元王玄孙,史料当然比曹丕要多得多。《列异传》原书佚失(这就是为何鲁迅勾沉),《搜神记》是东晋干宝(?~336年)撰著,干宝更晚于曹丕和张华。

鲁迅先生另一个依据是成书于汉代的《越绝书》和东汉赵晔的《吴越春秋》《越绝书》中没有复仇故事,只是记载吴越有铸剑匠干将和欧冶子。

《越绝外传记·宝剑第十三》:楚王召风胡子而问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此二人甲世而生,天下未尝有。精诚上通天,下为烈士。寡人愿齎邦之重宝,皆以奉子,因吴王请此二人作铁剑,可乎?”风胡子曰:“善。”于是乃令风胡子之吴,见欧冶子、干将,使之作铁剑。

《吴越春秋》原本佚失,著录于《隋书·经籍志》和《唐书·经籍志》,十二卷,然而今本只有十卷,并将干将莫邪故事分割成铸剑、复仇两个部分。铸剑条列入《阖闾内传·卷四·阖闾内传》,属正文,复仇条则收录进佚文部分。《太平御览》引《吴越春秋》与此相同,铸剑条收在《兵部七十四·剑中》,复仇条收在《人事部五·头下》


我们选古本(鲁迅也是根据《太平御览》改)《太平御览·兵部·七十四·剑中》

干将者,吴人。与欧冶同师,俱作剑。前献剑一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干将造剑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邪。莫邪者,干将之妻名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精,合六合之英,候天伺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未流。莫邪曰:"子以憘为剑闻於王,王使子作剑三年不成者,其有意乎?"干将曰:"吾不知其理。"

莫邪曰:"夫神物之化,须人而成,今夫子作剑得无当得人而后成?"干将曰:"昔吾师之作冶也,金铁之颖不消,夫妻俱入冶炉之中。"莫邪曰:"先师亲烁身以成物,妾何难也。"於是干将夫妻乃断发剪指投之炉中,使僮子三百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而作龟文;阴曰莫邪,而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阖闾甚惜之。

《太平御览·人事部五·头下》

《吴越春秋》曰:眉间尺逃楚入山,道逄一客,客问曰:"子眉间尺乎?"答曰:"是也。""吾能为报雠。"尺曰:"父无分寸之罪,枉被荼毒,君今惠念,何所用耶?"客曰:"须子之头,并子之剑。"尺乃与头,客,与王,王大赏之,即以镬煮其头,七日七夜不烂,客曰:"此头不烂者,王亲临之。"王即看之,客於后以剑斩王头入镬中,二头相啮,客恐尺不胜,自以剑拟头之镬中。三头相咬,七日后,一时俱烂,乃分葬汝南宜春县并三冢。

*这就出现看似不相干的龃龉:铸剑中明确提到干将莫邪是为吴王阖闾铸剑,而复仇中眉间尺的复仇对象却是楚王。


(限于篇幅,下文再续)

2025/3/18榆木斋

主要参考资料:

《越绝书》汉代

《吴越春秋》东汉 赵晔编撰

《搜神记》东晋 干宝撰著

《吴地记 》唐 陆广微撰著

《太平御览》宋 李昉等编撰

《太平寰宇记》宋 乐史修撰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明 张溥辑录

《干将莫邪传说演变路径及文化意蕴》罗立群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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