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布洛克天生是吃作家这行饭的,他生于1938年,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写小说,灵感不断,作品高产。
▲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1938年。
酒鬼侦探“马修系列”最得我心(链接:《小城》、《八百万种死法》、《屠宰场之舞》、《繁华将尽》)。
不用睡觉的“谭纳系列”风趣好玩(链接:《睡不着的密探》)。
杀手“凯勒系列”我觉得一般般。
而 “雅贼系列”另辟新径,主角伯尼白天是纽约二手书商,晚上化身盗贼,专偷艺术品。
布洛克说过:“对我而言,这四个主人公的区别很大,一方面我的表述不同,一方面每个人物看待世界的角度也各不相同,所以当我在写这一个时,不会担心另外一个会偷偷溜进来。曾经有媒体问过我,是否打算将不同系列的人物放在一起写,我想这也不可能。”
“雅贼系列”有很多向艺术家致敬的,这位有品位、有格调的“雅贼”,普及了不少艺术家和艺术品常识呢。
就像这本《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荷兰裔画家彼埃•蒙德里安是书的主线,书中的恩怨纠葛都是源自对蒙德里安的“格子图”的狂热。
▲ 书本封面。
伯尼非常享受做盗贼的感觉,他认为自己就是天生的贼,对自己的技能有着手艺人的自豪。
这感觉可真棒!我曾经读到过有个女人把所有的闲暇时间都花在科尼岛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坐那个云霄飞车。显然她从那种奇特的消遣中所得到的兴奋刺激,和我每次擅闯别人家时是一样的——那种充满张力的情绪,那种血液在燃烧、每个细胞都活起来的感觉。
自从我十三四岁第一次闯进邻居家,这种感觉就一直跟着我。这么多年来经过许许多多的罪与罚之后,它的强烈程度丝毫不曾降低,永远是那么令人兴奋和激动。
这晚,他潜入阿普林的家偷邮票。
你知道,我并不是在为自己做道德上的辩护。偷窃是道德所不容的行为。这一点我很清楚。但我并不是在偷盖在死人眼睛上的钱币,不是在偷小孩手里的面包,也不是在偷具有深厚纪念意义的物品。这么说吧,我最喜欢偷收藏家,将他们的收藏品洗劫一空的时候,我一点罪恶感都不会有。
▲ “雅贼系列”的插画(兰登书屋)。
侦探小说离不开谋杀、犯罪主题,但“雅贼系列”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凶杀的气氛,读起来轻松幽默。
伯尼为翁德东克的藏书估价,翁德东克当晚死在家里,他成了嫌疑犯;而且,挂在翁德东克家的蒙德里安的画也不见了。
这还没完,伯尼的书店洗手间竟然出现一具男尸:老画师特恩奎斯特,他又成了通缉犯。
故事的结局很“阿加莎”,伯尼把所有人聚集起来,开始推理案件,揪出真正的凶手。
▲ 蒙德里安的《构图II号》,2022年在纽约以5100万美元拍卖成交
伯尼是很特别的“侦探”,他喜欢艺术品,每次行动前都会制定精密计划,从不使用暴力手段。但是,他总是被迫卷入一起又一起的谋杀案中,他必须破解谜团、为自己洗刷嫌疑犯的罪名。
“雅贼系列”的独特性,在于以侦探罪案的形式赋予了文艺世界一丝特别的生机。一个人不会因博览群书、精通艺术而更加高尚,就像一个纳粹对油画侃侃而谈,“懂艺术”与成为更有道德的人之间完全没有任何联系。
▲ 蒙德里安《百老汇爵士乐》,1942-1943年。
“雅贼”伯尼的角色很反叛,他是一位技艺高超的盗贼兼纽约二手书店的老板,还有一个女同性恋的伙伴卡洛琳。
伯尼更像一位有文化品位的绅士,他喜欢文学和阅读,喜欢研究哲学,具有很高的审美情趣,爱好电影和运动。
“雅贼”伯尼有着英雄末路的颓废和落魄,他一方面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自我逃避;一方面用另一个身份纵横在另一个世界中,用这种方式维护着英雄最后的尊严。你读着读着,忽然会勾起深藏在心底的一丝丝酸涩。
雅贼伯尼和酒鬼马修一样,有着“在纽约游走的忧郁灵魂”。他们出没在纽约这个巨大城市的不同角落,反映出纽约的生活图景,见证了纽约最极致的繁华与罪恶。
《人物》杂志曾评论,“布洛克书中最大的主角不是杀手凯勒,不是谭纳,也不是斯卡德,而是一个城市——纽约。”恰如布洛克自己所说:“我在写作中努力地融入纽约的方方面面,试图用尽纽约生活记忆的碎片,是否写尽不得而知,但我努力了。”
毫无疑问,如今布洛克的小说几乎成为一张张纽约的文化地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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