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鸟类等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为加强对张网捕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张网捕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慈溪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和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严守法律红线,杜绝非法猎捕行为

1.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我市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枪、毒药、爆炸物、排铳、铁铗、地弓、捕鸟网(粘网)、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举报违法行为:发现张网捕鸟、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公安部门:110,市自然资源规划局:0574-63896479)

二、主动参与保护,共建生态监管网络

1.自查清除非法猎捕工具:请立即检查林区、农田、果园、鱼塘等区域,主动拆除现有捕鸟网具、猎套、猎夹等非法猎捕工具,并上交至镇(街道)、村(社区)。

2.科学防护替代网捕:正确区分防鸟网和捕鸟网,若需保护林农作物或水产品,请采用无害驱鸟方式(如不容易造成鸟类缠绕的粗线防鸟网、反光带、超声波驱鸟器、人工驱赶等),避免使用捕鸟网造成鸟类伤害。


捕鸟网示意图


防鸟网示意图

3.科学救助鸟类:若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挂网或存在异常、不明原因受伤、死亡情况,不捡拾并及时报告联系镇(街道)、村(社区)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生态保护义务

1.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充分认识滥食野生动物所带来的健康风险,自觉摒弃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远离“野味”,树立健康饮食文明新风尚。

2.拒绝其他违法行为:不违规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将野生动物作为宠物饲养,不干预野生动物栖息、繁殖、活动环境。

3.配合执法检查:自然资源规划、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巡查,请积极配合执法行动。

市民朋友们,爱鸟护鸟,人人有责。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学习宣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共同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为建设绿水青山、鸟语花香的美好家园而共同努力!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1日

来源|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 沈轲艺

审核|吴奇林 胡孟才

慈溪·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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