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随着商业活动复苏,合同纠纷类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占比显著上升。笔者处理的多起复杂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常因对「合同漏洞」和「法律盲区」缺乏认知而陷入被动。本文选取三则脱敏案例,拆解实务中高频风险点。
一、合作投资“埋雷条款”:你的协议真的能保障权益吗?
2023年,某科技公司与外地投资人签订《联合开发协议》,约定甲公司负责产品研发、投资人提供300万资金。合作中,投资人发现项目进度滞后,多次提出解约返还投资款。诉讼阶段,投资人却因协议中未明确「解约条件」陷入举证困境。
【争议焦点】
协议第六条仅约定「非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终止的,违约方应赔偿损失」,但未列明何种情形构成根本违约。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守约方虽可主张违约责任,但需就「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最终因投资人无法证明研发进度与合同目的的因果关系,部分诉求被驳回。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合作类协议应细化违约情形(如技术指标、阶段性成果标准),并通过「附条件解除条款」预设退出路径。
二、直播带货“对赌协议”:商家如何避开流量陷阱?
某商贸公司2022年与主播签订带货协议,约定「年度GMV超500万元支付20%销售奖金」。主播实际完成430万GMV,商贸公司拒付奖金后被诉。法庭审理发现,合同未明确「绩效计算周期」,主播主张第四季度因疫情物流中断,主张参照《民法典》第590条不可抗力条款延长考核期。
【实务要点】
未约定销售额是否扣除退单、优惠券等数据;
不可抗力条款未明确是否顺延考核期。
【文书启示】
法院最终支持将第四季度部分时段计入免责期,但主播仍需承担剩余时间段的履约责任。判决印证了《民法典》第591条的「减损义务」:即便存在不可抗力,当事人也应采取必要止损措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动态履约场景下,建议在合同补充清单中细化统计口径、免责事由及替代履行方案。
三、加盟经营暗藏资质“黑洞”:你查过对方的特许经营备案吗?
2023年杭州某创业者支付35万元加盟费后,发现品牌方未依规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起诉主张合同无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备案属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规定,最终驳回了退款诉求。
【风险警示】
未备案≠合同无效,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品牌方如隐瞒「两店一年」资质,或构成欺诈。
【避坑指南】
签约前可通过「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平台」查验备案信息;合同中增设「承诺条款」,明确约定资质瑕疵的违约金比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民法典》第148条规定欺诈可撤销合同,但需在知情后一年内主张权利,证据固化是关键。
结语
合同纠纷的本质是风险预判能力的较量。在自媒体曝光的「网红餐饮加盟暴雷」「直播机构拖欠分成」等热点事件中,事前审查条款细节、事中留存沟通记录、事后及时主张权利,是破局的三重保障。
互动话题:您在签订合同时是否遇到过「隐藏条款」?最关注哪些法律风险点?欢迎留言探讨,笔者将选取典型问题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