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晚报3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兰英)3月18日,经岳阳楼区司法局起草的《岳阳楼区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标志着岳阳楼区人民调解工作迈向新台阶,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注入新动能。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岳阳楼区通过17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高效运转,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将“是非”摆到桌上,由“群英”议、“群英”评、“群英”论、“群英”断,充分发挥群众智慧,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调解品牌。

此次出台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是岳阳楼区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深化基层治理上的又一创新实践,该办法在经费保障、发放对象、案件分类、补助标准、申报审核流程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和细分。

在经费保障方面,明确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的资金保障;在发放对象方面,首次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群英”纳入“以奖代补”范围和表彰范围,进一步激发“群英断是非”工作法效能;在案件补助方面,依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规模、调解难度等因素,将案件分为简单、一般、复杂疑难、重大四类,并制定了相应的补助金额。为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根据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和财政状况实际,按照财经纪律规定,补助标准在省厅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在申报审核流程方面,各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需按季度整理案件材料,完成信息录入,经司法所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由“以奖代补”案件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复核与审核,最终确定补贴金额并发放奖励,对案件的齐备性、规范性、真实性设置更加严格的把控。同时办法强调严禁在申请补贴时弄虚作假,对不真实调解、弄虚作假行为严肃处理,确保了“以奖代补”制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和完善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意义。《岳阳楼区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将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和“群英”的工作热情,提升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未来,岳阳楼区司法局也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以奖代补”制度高效落实,持续优化调解体系,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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