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儿,各地法院或是劳务公司发布的招聘书记员、法警的招聘启事里,大多不标工资待遇了,而仅是以“按市人民法院现有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协警薪酬标准执行,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或是“聘用人员管理使用及薪酬按照《某某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某某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有不少帖子晒出了当地法院书记员的工资待遇,总体而言,各地的工资待遇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法院层级、用工形式(省里统一招聘内或法院自己招聘、劳务公司派遣)等因素差异较大,甚至有的在公积金是否缴纳等方面,差异也很大。
本文所称的聘任制书记员,不是指具有行政或事业编的书记员。大体而言,一线城市如北上深,月工资为6000元到1万元,曾经有杭州某法院招聘书记员,年薪达到18万元多元,要求的应聘条件也很高。二线城市如成都、武汉等地,书记员工资大体为4000元到7000元,其他的大多数法院,工资普遍在3000元到5000元作用。
例如,有网友发帖称,江苏省聘书记员五险一金,到手3600,加上绩效四千左右;河北省省会城市某区县检察院的聘用制书记员,他每个月到手的工资是3800元左右,双边公积金缴纳的金额一共是1100元左右。
当然,也有很多地方,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待遇是按照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每个月也就2000左右。例如,有网友发帖称,湖南聘用制书记员拿到手才2千多元;河北大多数地方2000多元;河南谋某县2000元,没有公积金。
此外,书记员的工资待遇也跟法院的层级有很大的关系,法院级别越高,工资福利、公积金、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等岗位待遇越完善,反之则是不仅金额少,而且缺乏保障,甚至还有拖欠乃至产生纠纷的现象。
大体而言,基层法院,工资在2000元到5000元之间,专科学历即可应聘;中级法院,在4000元到7000元之间,不过得需要本科学历;高级法院以上,则是5000元到1万元,名额很有限,竞争激烈,也很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待遇构成,大致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补贴、地区补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构成。近些年,为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考核管理工作的需要,书记员的工资也随着工龄增加和职级晋升,会逐步提高。
例如,有法院对书记员进行了九级管理制度,其中1至3级为高级书记员,4至6级为中级书记员,7至9级为初级书记员,逐级设置相应的工资待遇,根据年度考核的结果、学历等,决定晋级的时间间隔和相应待遇。有的法院设置了书记员长、书记员长助理,负责书记员队伍的管理、考核。
随着2014年发起的本轮司法改革的全国推广,全国各地的书记员普遍纳入了聘任制管理的范畴,按照此前的规划,各地法院的书记员都应该纳入省级法院的统一管理。为此,不少地方的法院进行过几次省级法院统一招录书记员的活动。
各地法院差异巨大,历史形成的遗留问题颇多,省级法院统一管理书记员的工作一直推进乏力,大多有始无终。也就形成了目前各地法院的书记员队伍,即便都是聘任制,也出现了成分复杂的问题。有省里统一招录的,有法院自行招录的,还有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还有劳务公司外包委派的。
很多人抱着以前才有的想法,认为书记员工作干的久了、干的好了,就有转正、进编制的机会,或是实现跟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的机会。目前来看,法院、检察院系统的招聘人员,并未见到像公安辅警一样的政策,可以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转正。
于是,在跟编制内待遇差异巨大、长期处于当地工资最低水平、转正机会基本没有的工作氛围下,书记员队伍成了各地法院人员最不稳定的职业。这从几乎所有的法院,隔不几年,甚至是每年,都要发布招录书记员的公告,就可以看出。
在很多法律人看来,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法警的岗位,属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岗位、过渡职业,不能长久的安身立命,尤其是有一定人生抱负的。因此,书记员一般都是年轻人居多,很少有人会将其视为终身职业。法院也没将这个岗位当成终身职业培养,这从给予的低廉报酬和晋升渠道可见一斑。
一边工作,一边寻找更好的就业门路,是书记员们普遍存在的工作心态。从法院出来的书记员,出路主要是考上了公务员或是事业编、考出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从事律师等社会法律职业、社会经验丰富以后自主创业等等。
所以,大家到法院去打官司,不要以为坐在书记员位置上、穿着法院制服的年轻人就是法院的人。他们可能跟你一样,不过也就是打工人而已,跟案件的处理结果没有啥关系,而且自己正处于事业的低谷期、彷徨期。所以,一定要对他们态度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