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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今天咱们聊聊非法经营罪的辩护策略。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这类案件的核心在于精准把握法律边界,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确保辩护逻辑与司法实践同频共振。以下内容结合真实案例与法律条文,为大家拆解辩护要点。
“违反国家规定”≠“违规”,需过两道法律门槛
非法经营罪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 “违反国家规定”和“情节严重” 两个条件。需要注意的这里不是“或”是“和”。
- 法律层级要 “够格”
:这里的 “国家规定” 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不算数。比如,某公司因超范围经营烟草被起诉,但如果其行为仅违反地方性规定,就可能不构成犯罪。
- 行政违法≠刑事犯罪
:即便行为确实违规,也要看是否达到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程度。例如,无证摆摊卖早餐属于行政违法,但如果没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通常不涉及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活动” 必须 “对号入座”
刑法第 225 条明确列举了四类非法经营行为,辩护时需严格对照:
- 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
(如烟草、食盐);
- 买卖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 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资金支付结算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需司法解释明确的)。 重点提醒:像 “刷流量”“网络水军” 这类新兴行为,若没有明确法律或司法解释认定其属于 “其他非法经营行为”,辩护时可主张无罪。
“营利目的”≠“实际获利”,这四个细节要深挖
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 “以营利为目的”,会综合考虑:
- 行为频率
:是否多次实施同类行为;
- 行为规模
:单次或累计经营数额是否巨大;
- 实际获利
:是否达到法定 “情节严重” 标准;
行为对象:是否针对不特定多数人。 例如,某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业务,若其行为未实际获利或仅为公司正常业务拓展,可能不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数额达标”,辩护空间在这里
根据司法解释,非法经营的 “情节严重” 通常与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挂钩,但并非唯一标准:
- 数额计算要精准
:销售金额、成本价、市场价的认定可能直接影响量刑。比如,某案中鉴定金额从 55 万调整到 50 万以下,刑期从 5-10 年降至 5 年以下。
- 社会危害性要论证
:若行为未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经济损失,可主张 “情节显著轻微”。
共同犯罪中的 “从犯” 身份,可能成为突破口
若当事人被认定为共犯,可通过以下角度争取从宽处理:
- 参与程度
:是否仅提供辅助性工作(如财务、后勤);
- 获利比例
:是否仅领取固定工资而非参与分成;
主观认知:是否对主犯的非法目的不知情。 例如,某公司员工受上级指令参与经营活动,若能证明其无决策权且未从中获利,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辩护实战:这些 “黄金时间点” 别错过
- 侦查阶段(黄金 37 天)
:尽早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梳理口供逻辑,申请取保候审;
- 审查起诉阶段
:通过阅卷挖掘证据漏洞,争取不起诉或变更罪名(如将 “非法经营罪” 改为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 审判阶段
:结合案例检索,提出无罪或轻罪辩护,争取缓刑或罚金减免。
非法经营罪的辩护,本质上是“合规边界” 与 “市场活力” 的平衡艺术。作为律师,既要吃透法律条文,也要洞察行业特性,更要善于用案例说服法官。记住:每个案件都有独特的辩护角度,关键在于发现它。(本文作者:李肖峰律师,执业于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专注行政争议、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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