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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称交房前
业主要预交一年物业费
福州市中海凤凰熙岸小区的多位业主反映,他们接到通知,2月1日可到小区领取新房,然而,物业方中海物业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的物业费,才给新房钥匙。
业主黄阿伯表示,小区物业费为2.15元每平方米,如果预交一年,对他来说经济负担太重。
由于物业费纠纷,部分业主只能在外租房居住。
物业:没有强制业主
预交一年物业费
记者与黄先生一同前往中海凤凰熙岸物业处,物业代表称,没有强制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物业费,都是自愿的。对于物业的说法,业主现场进行了反驳。
物业代表称,该小区2月1日就可以办理交房手续了,如今延迟交房,是业主自身原因,因此2月1日起至采访当天的物业费,业主应该补齐,然后才能拿钥匙。
那么新房交接时,物业费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呢?法律人士表示,通常以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法律人士同时提醒,不能将交房手续与交物业费两件事捆绑在一起。
记者建议双方各自让步
鉴于物业费的起收时间点存在争议,记者建议双方各自让步。
物业代表坚持物业费要从2月1日起收,才能给业主新房钥匙,记者多次劝说后都没有结果。由于该小区部分楼栋属于安置房,记者随后将该情况反映给了南通镇人民政府,希望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介入下,能推动该事情的解决。
调解手记
身为小区“管家”的物业,应当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业主的认可,而不是在小区“主人”收房时与物业费进行捆绑,此事对双方关系造成的负面影响,之后得花更多的精力来消除,希望双方能好好沟通,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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