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王丽霞
近日,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检务督察和案件管理工作衔接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该《机制》是武威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提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以及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机制》明确了案件管理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责分工,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分流、移送及流程监控,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管理检察业务数据,监督涉案财物管理等;检务督察部门负责督察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执行情况,重点督察办案纪律、工作作风、廉洁从检等方面,调查核实案件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对督察、评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在案件管理方面,《机制》强调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与通报、联合开展专项工作的方式,实现职能互补,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增强检察官规范办案意识,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使司法办案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极大拓展。
在质量管理方面,《机制》从案件流程监控与检务督察的衔接、案件质量评查与检务督察的衔接、数据监管与检务督察的衔接、违法违纪线索移送与处理的衔接等四个方面细化衔接内容,案件管理部门在发现案件承办人违反办案程序规定时,及时向检务督察部门抄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检务督察部门收到通知后,负责跟踪监督并督促整改。同时,案件管理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可联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定期通报评查结果并提出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