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的一个秋日的早晨,在云贵山区的“906”保密工厂,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打开保险箱,检查着原子弹的各个部件。
结果,让他们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原子弹重要部件“G-1107”不翼而飞!
“G-1107”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件,它的外壳是由白金制作而成,仅仅是这个外壳,就价值12万元人民币,这在当时就是天价,而内部构件价值的更是难以计算。
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模型
最关键的是,原子弹的重要部件如果被敌特分子偷走,等于国家机密被泄露,其后果不堪设想!
案发后,工厂保卫部立即对现场进行调查,经过勘察之后,他们发现门窗和保险箱都没有被撬的痕迹。
于是,保卫人员断定,窃贼一定对原子弹的部件存放位置十分熟悉,所以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极大。
接着,他们一边向中央汇报情况,一边紧锣密鼓地展开调查。
到底是谁如此胆大包天,竟然敢盗窃原子弹部件?
一旦查出,就是死罪无疑!
在那个年代,没有监控设备,给破案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保卫部对厂里的可疑人员逐一展开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经过一番调查走访后,保卫部将膳食科科长宋鲁川列为重要嫌疑人。
当保卫部传唤宋鲁川时,他的情绪十分激动:“你们没有证据,可别随便定罪!”
在延安时,宋鲁川曾给张国焘当过警卫,抗战时又担任过彭德怀、左权等首长的警卫,并在战斗中一条胳膊负伤被截肢。
宋鲁川不配合调查,保卫部只得暂时将他隔离审查。
周总理得知此案后,立即对公安部长谢富治说:
这个案件涉及到国家机密,你要派出最优秀的侦查人员,马上前往906厂进行调查,并且每天向我汇报一次案件进展情况!
可见,周总理对这个案件高度重视。
专案组一行8人,第二天就乘坐飞机从北京抵达了906厂。
宋鲁川为什么会被列为嫌犯呢?
专案组到来之后,就向厂里的保卫部询问宋鲁川的情况。
保卫人员拿出一份材料,交给专案组说:“你们看,这就是宋鲁川的作案材料,还是他的儿子宋小川写的!”
专案人员看了看这份材料,笔迹歪歪扭扭,觉得有些奇怪:“他的儿子多大了?怎么像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写的呢?”
一个保卫人员说道:“唉,这个宋小川,是宋鲁川战友的一个孩子,他的父母都在战争中牺牲了,然后宋鲁川收养了他。可是,他一个低能儿,说话还像五六岁的小孩子。”
然后,他又接着说:“厂长看他怪可怜的,就将他留在了厂里的饲养场养猪。”
第二天,专案组去饲养场找宋小川了解情况,可就在这时,一个让人惊讶的消息传来——宋小川死了!
一定是有人得到消息,将宋小川灭口杀害了!
专案人员便对宋小川有来往的人员进行调查,一个叫做鲍远昌的保卫人员,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然而,当专案人员准备传唤鲍远昌时,他已经失踪了。
公安部立即签发通缉令缉拿鲍远昌,几天后,鲍远昌在南京落网。
在鲍远昌的住处,警方搜出了被盗的原子弹部件。
据鲍远昌交代,他在福建沿海当兵时,认识了一个当地的渔民,见到他的女儿长得很漂亮,鲍远昌不禁动了心,两人便勾搭在了一起。
可是,这个渔民是一个走私分子,常常利用打着出海捕鱼的幌子进行走私。
得知鲍远昌转业到906厂当保卫人员,这个渔民喜出望外。
有一次,他对鲍远昌说:“你怎么干也就那点工资,不如将里面值钱的东西弄点出来,我们将它卖了,然后一起到国外过神仙日子去!”
鲍远昌开始有些犹豫,毕竟他知道事情失败的后果,但在渔民多次怂恿下,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嫁祸于人的办法。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都逃不出警方的火眼金睛。
一个月后,鲍远昌因故意杀人罪、盗窃国家重大物资罪,两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这桩案件,由于涉及到国家机密,很长时间都没有公开披露。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终将会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