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全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
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阿克苏交警
持续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现公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5年03月13日08时50分许,艾某驾驶新QV***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阿克苏市水韵路信合大夏路段附近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4.0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
2025年03月14日04时04分许,麦某驾驶新N5***T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库车西路前路段,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阿克苏市交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麦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5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
2025年03月13日17时30分许,图某驾驶新N9***S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阿克苏市华金路三角地某路段,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阿克苏市交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5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四
2025年01月24日01时25分许,邴某驾驶新N0***E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阿克苏市前进路阿克苏市四小对面前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阿克苏市交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邴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9.5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五
2025年01月29日23时34分许,袁某驾驶豫PU***0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阿克苏市某小区前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阿克苏市交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9.1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中 。
案例六
2025年01月29日02时09分许,徐某驾驶新N7***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阿克苏市某小区前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阿克苏市交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3.6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七
2025年01月30日23时50分许,曾某驾驶新N1***V号小型轿车,在阿克苏市光明巷前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阿克苏市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2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中 。
案例八
2025年02月01日00时30分许,岳某驾驶新N3***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阿克苏市健康南路某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阿克苏市交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1.1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九
2025年03月10日13时16分许,拜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辅警在资源路118连锁酒店前面路段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车牌号为新NF9***小型普通客车行驶缓慢并呈现“蛇形走位”,执勤民警立即拦停车辆,示意驾驶人塔某接受检查,降下车窗后发现驾驶人塔某面色红润且散发出浓浓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血液酒精浓度为10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十
2025年03月08日04时许,尼某醉酒驾驶新NJ7K13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阿克托海乡13村4组路段处,被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5mg/100ml,因尼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提取血液样本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十一
2025年03月08日4时许,麦某醉酒驾驶新N9229U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乌什县滨河路1714灯箱处,被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因麦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提取血液样本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十二
2025年03月13日0时50分许,康某醉酒驾驶川JDF38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乌什县永宁路菜市场倒车时与刘某车辆发生碰撞后逃逸现场,随后车辆行驶至农业局十字路口被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因康某涉嫌酒后事故逃逸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提取血液样本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十三
2025年03月16日01时52分,韩某醉酒驾驶新N8038P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新华御园小区门口处,被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因韩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提取血液样本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十四
2025年03月16日04时22分许,艾某醉酒驾驶新N3795M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北京路迎宾大队执勤点处,被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因艾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提取血液样本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些酒醉驾违法驾驶人将会承担什么后果?
一图带你了解
来 源丨 各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审 核丨王 丹
签 发丨刘 双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