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至19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带领省检察院调研组,先后到福州市检察院、闽侯县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下称“专项治理”)和刑事检察工作实地调研督导。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闽侯县检察院在县公安局简案快办中心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远程云提讯室、速裁云法庭,福清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党员政治生活馆,组织分管专项治理和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以及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01
调研组强调
一要进一步做实专项治理工作
持续强化省会城市检察机关责任担当,增强政治敏锐性,做好各类在办案件风险评估,落实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对重点案件开展分类施治,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措施,加大矛盾纠纷化解、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内外协作配合等工作力度,把依法办案、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舆情防范、风险处置贯穿办案始终,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二要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权、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重点发力,在提升审查逮捕、起诉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在一体抓实刑事检察“三个管理”上加快破题,加强刑事检察业务指导,常态化开展犯罪态势研究、办案质效分析、异常数据研判,把“评庭评案评选”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能力建设,推动高质效办案落到实处。
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坚持专项治理、刑事检察工作齐抓共管,强化统筹安排,健全内外协同、横向管理、务求实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市级院主体作用,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中与专项治理、刑事检察工作紧密关联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调度推进,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提升整体质效。
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