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经济网江门讯,为规范共享出行市场秩序,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江门市近日正式印发《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的性质、规则及监管要求。该政策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与此同时,市交通运输部门在重点交通枢纽开展执法整治行动,严查非法营运、拒载等违法行为,筑牢出行安全防线。

根据《指导意见》,私人小客车合乘须以“非营利”为前提,由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合规平台提前发布行程,与路线相同者分摊部分燃料、通行费等直接成本或免费互助,合乘各方需自愿协商,责任义务由参与者依法自行承担。政策明确要求合乘车辆须为7座以下非营运性质私家车,且经公安部门注册、年检合格;驾驶员、车辆信息需与平台登记一致。费用分摊仅限单程油费、电费、通行费,不得包含折旧、事故等间接成本,且单次费用按里程计算不得超过当地巡游出租车里程价的50%。收费合乘每日不超过2次,免费合乘不限次数,单次合乘人员不得超过两批次。

合乘信息服务平台需履行核查责任,确保用户信息真实一致,并公示费用标准、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超频次发布行程或涉嫌非法营运的平台及个人,交通部门将依法查处。

配合新规出台,江门市近期以江门站、江门东站等交通枢纽为重点,严打非法营运及出租车违规行为。

执法部门披露多起典型案例:司机李某驾驶非营运车辆揽客收费50元,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被罚5000元;驾驶员梁某通过平台接单,因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罚3000元;巡游出租车司机王某为接长途订单强行要求乘客下车,因拒载被罚200元。

市交通运输局强调,非法营运车辆安全隐患突出,通常未通过安全技术检测,司机背景不明,且无正规发票和行程记录,乘客维权困难。市民可通过12345、12328等渠道举报线索,共同维护出行市场秩序。

此次新规与执法行动的同步推进,体现江门市对共享出行“包容审慎”的治理思路:通过细化规则鼓励合规合乘,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同时重拳打击非法营运,保障公众安全。

撰文:李俊鹏

编辑:高小波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江门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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