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韶关市翁源县
一奶茶店突发火灾
当地消防接警后迅速前往
店内监控画面
救援人员抵达现场时
奶茶店内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
滚滚浓烟不断涌出
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焦煳味
经过10分钟左右的紧张救援
现场明火被扑灭
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得知
起火原因为一名初中生
在奶茶店前台就餐区玩打火机
不慎引燃店内
白色羽毛装饰等易燃物品
致使火势迅速蔓延
特别提示
近年来,因未成年人玩火
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
未成年玩火的危险性极大
孩子擅自玩火除了会危害自身
如对他人造成损害
监护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