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客不知道脑子整天在想什么,他们现在公开否认《中日联合声明》的法律约束力。这事一下子就变得非常有意思了。
我们知道,联合声明是双边条约,条约是要产生法律义务的,这是一个国际法的前提。另一个是我们的政治前提,就是任何想和我们建交的国家,首先必须在台湾问题上表态。
《中日联合声明》是1972年两国关系正常化时签订的一份双边条约。在这份法律文件当中,日本承认“一个中国”,但他对台湾问题的表态,不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而是理解和尊重。这个在所有表态当中属于最低档次的,相应的中日关系,也是最低档次的互惠关系,而不是任何伙伴关系。
在这份文件当中,对我们中国政府而言,重点是第五条:放弃战争赔款要求;第六条:用和平手段解决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日本现在天天喊着“台海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它是铁了心要介入台湾问题的。但现在的情况,可不是日本有事的问题,而是日本在找事的问题。它想摆脱这份法律对它的束缚,但它肯定没想到,否认法律约束力的一个直接结果,那就是既然这是一份双边条约,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自然对我也没有法律约束力了。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可以随时启动战争赔款要求。同时,在做好解决台湾问题军事斗争准备的同时,顺道做好从根本上解决中日问题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