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江苏省公安厅发布《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电商平台、入住旅客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只需在App上预约获取密码,就能入住网约房”等状况将不允许出现,网约房经营从此将有法可依。《规定》从4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亮点一:网约房房源需要向公安机关登记

什么是网约房?在线选房、电子支付、密码解锁、无需见面……这几个关键词,基本就能概括这几年迅速爆火的网约房。长期以来,网约房的房源发布门槛较低,网约房监管也存在诸多漏洞,无法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旅馆业(网吧)的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等登记“四实”制度。另外,消防、卫生等隐患也成为网约房飞速发展背后存在的问题。

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经营网约房应当具备治安安全条件,包括:对经营场所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住宿床位空间符合安全等有关要求;有身份证件识别和登记传输住宿信息的条件;从业人员熟悉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无禁止从业限制等等。而且网约房经营者在向互联网电商平台经营者申请发布房源前,应当通过江苏省公安厅“苏易住”微信应用程序登记下列信息,取得“苏安码”电子标识。凡是“房源地址、房间数量等信息不真实”或者“以旅馆业名称招揽业务”者,将被取消发布资格。

“苏安码”是江苏公安机关针对网约房做的一套治安管理监督系统。一套房源想短租或长租,经营者需通过“苏易住”微信小程序,填写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身份证件及手机号码、房源地址、房间数量等信息,从而产生一个“苏安码”。

亮点二: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入住

2022年,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时发现,侵害发生在网约房。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致使部分网约房容易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互联网电商平台经营者接受预订或者网约房经营者接待入住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记录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网约房经营者接待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住宿的,应当确认未成年人是否有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

此前,对网约房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江苏各地各部门也一直在积极探索强化监管,2024年8月30日起,《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网约房向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的决定》开始施行,从网约房接待未成年人的条件、网约房经营者的义务、网约房入住人员的义务等方面,守好未成年人网约房住宿“安全门”。

亮点三:不得利用网约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据调查,江苏省内外各地都出现过涉网约房违法违规行为,利用网约房进行不法行为有一定普遍性。有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南通警方集中在旅游景区及周边区域部署开展网约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其间共摸排网约房11910套,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5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常州警方去年4月在打击一起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到各地取款的“洗钱车队”案件中,一举抓获17名嫌疑人,其中6人是在网约房内抓获。

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网约房入住人员必须主动配合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电商平台经营者开展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不得私下留宿他人或者转让床位;不得利用网约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住宿场所。

不管是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电商平台经营者,还是网约房入住人员,违反《规定》者,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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