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石竹山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福清西部文旅产业发展,展示福清市文旅形象,福清市石竹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牵头福建省石竹梦乡旅游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石竹山景区LOGO征集活动,期待您设计的LOGO能够陪伴并见证石竹山景区发展。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壹
征集对象
1.设计师、设计机构、高校师生及设计爱好者(个人/团队均可)
2.团队参赛需指定一名主创人员。
贰
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18日(30天)
2.初选公示:征集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入围作品(6名)
3.终选评审:公示初选作品后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公众投票结合)
4.作品公示:3个工作日
叁
奖项设置
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人+荣誉证书
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人+荣誉证书
(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相关税费由获奖者承担)
肆
投稿方式及版权声明
1.邮箱提交:应征作者需下载并认真填写《活动报名表》(附件1)、版权声明(附件2),原创声明(附件3)连同应征作品一同发送指定邮箱:
shizhumengxiang@163.com(标题格式:石竹山景区logo征集+姓名/团队+联系方式),不接受当面或邮寄等任何线下方式提交文件。
2.作品内容:设计图(AI/PSD/CDR源文件+JPG/PNG预览图)+PDF格式的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300字内)。
3.版权声明:投稿作品必须原创,无版权争议,若侵权由投稿者担责。入选作品版权归石竹山景区所有,作者保留署名权,景区有权修改并用于宣传。
伍
作品提交
(一)创作说明
1.创作需以石竹山景区为背景,通过对石竹山景区元素提炼,凸显石竹山景区特点,对LOGO的创意延伸。
2.征集作品风格不限,表现手法不限,需采用彩色设计,图形简洁富有创意。设计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左右)、标志图形、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志和标准字组合,并提供黑白版、反白版,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LOGO设计图稿需在一张A4纸上横式排版,LOGO设计尺寸不小于150mm×150mm。
4.鼓励投稿者在LOGO主方案外,补充提交2-3项目LOGO使用场景的应用效果或VI延伸设计,可作为作品加分项。LOGO场景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标识标牌、道旗、手绘地图等。VI应用延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纸杯、员工制服等。每个场景提供1张效果图(JPG/PNG格式),附简要说明(100字以内)。
5.提交LOGO使用场景的应用及VI延展设计若入围即视为同意景区在宣传中无偿使用其展示效果,但核心著作权仍归属作者。
6.投稿作品需具有原创性,作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商标权、外观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且形象标志(LOGO)尚未在国内外被注册,具有唯一性。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等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提交的作品效果图中严禁出现以下内容:其他品牌LOGO或IP元素;政治敏感及带有煽动性的画面;血腥、暴力、不雅等倾向的画面及元素;侮辱、诽谤或带有歧视性的元素;其他任何会引起公众观感不适的画面及元素。
(二)评审标准
主题契合(40%):准确传达景区特色与文化内涵。
创意性(30%):设计新颖,无同质化。
应用性(20%):延展性强,适用于多种载体。
公众投票(10%):通过景区官微/官网进行人气投票。
(三)评审方式
1.初选评审: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征集的LOGO作品进行初步评选打分,选出6件入选作品。
2.网络投票:入选作品将发布在景区官方公众号“石竹山景区”,并发起网络投票。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入选作品进行终评,最终统计综合评分,评选出入选奖,其余均获得入围奖。
4.作品公示:最终结果将在“石竹山景区”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公布。
陆
合作意向机制
1.入选奖(1名):除奖金与证书外,优先签订景区年度视觉设计合作协议(如VI系统深化、宣传物料设计等),具体合作内容与费用另行协商。
2.入围奖(5名):纳入景区设计合作意向合作方,后续项目招标中享有优先谈判权。
3.应征者:无论是否获奖,提供VI延展设计者可纳入长期合作意向名单。
柒
约定事项
1.本次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活动有关规定向获奖应征方支付相应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入选作品的奖金待注册完成后给予支付。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发布、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并有使用于商业用途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
2.自作品提交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应征者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参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若应征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应征者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或相似,以寄达邮箱的时间先后排序。来稿一律不退,应征者(机构、团队)自行留底。
4.入选作品奖可空缺,应征者均被视为已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约定。
5.作品获奖后应征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说明方案。
6.应征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阅读并且愿意遵守此次活动规则,任何违反活动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
7.获奖公示之后,获奖作者不得弃奖。
8.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当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修改权和使用权。获奖者将与主办方签署《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若获奖者放弃履行版权转让义务,则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奖项,主办方将在入围者中选择一名替补作为获奖者。
9.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清市石竹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及福建省石竹梦乡旅游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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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石竹山景区
编辑 吴凤至 何晓丽
审核 张晨 谢雄
监制 吴凌 峰 钟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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