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互助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未履行案件款,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悬赏公告后,被执行人履行案件12375元,案件顺利执结。

徐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李某给付案件款32375元。该案在执行时,经查询无财产可供执行,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案件款和上门执行未果后,本院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案“终本”后,终本管理组持续跟进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某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执行到位20000元,剩余案件款12375元被执行人承诺于2025年2月份履行,但被执行人并未按承诺时限履行,其具体行踪不明。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徐某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在悬赏公告发布不久,被执行人李某迫于执行威慑力,主动到庭履行剩余12375元案件款,并给付了迟延履行金1000元。本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案件款后,申请执行人为表示感谢,特意向案件承办人赠送锦旗一面。

下一步,互助法院将持续采取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借助网络媒体,动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有力打击规避、逃避执行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相关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财产的,应当制作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应当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领取条件等内容。

悬赏公告应当在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也可以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处张贴。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并自愿承担发布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供稿:王洪萍

编辑:马永强

校对:马茹楠

审核:郑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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