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获的后台监控电脑。

得知可以通过安装设备在麻将桌上“包赢”,输多赢少的刘某打起了歪主意。买设备、约好友,豪赢数场引起了好友的怀疑。好友报警后,警方顺藤摸瓜,查出一个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的犯罪团伙。经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刘某、彭某、刘某甲等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缓刑四年,各并处罚金6万元至3万元。沈某、周某、张某等人因犯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个月,各并处罚金3万元至5000元。王某甲因犯诈骗罪、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5万元。刘某、沈某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起疑,“牌渣”突然变“牌神”

刘某、董某等人是多年的牌友,时常邀约一起打牌。2023年10月,刘某邀约董某等人打牌,刘某在这场牌局中如有神助一般赢了不少。在接下来多次相邀的牌局中,多年来输多赢少的刘某几乎次次赢钱,尤其是在他主动邀约的牌局上,几乎从未输过。董某等人心中犯起了嘀咕,其中一人开玩笑说,是不是刘某的眼镜里藏了东西,能够未卜先知。

这句玩笑话引起了董某的怀疑:“会不会真的有问题?”董某和其他牌友私下沟通,复盘发现刘某只是在他邀约的牌局上牌风大胆、如有神助,而在其他牌友邀约的牌局上,便又恢复了过去谨慎的样子。

“上次看牌的时候,我看到他手上有一张没用的牌,但他就是不打,那一把牌,对家胡的就是这张牌。”就在董某和一个牌友讨论时,对方司机的这句话让大家认为事情没这么简单。2024年2月,董某前往派出所反映情况。

调查,牵出“老千”产业链

如董某等人所想的一样,刘某的牌局确实有“神”相助,只是这个“神”是一台可以监控牌桌上所有人牌面的设备。

事情要从2023年10月初说起,刘某与熟人彭某一起打牌时,聊起了可以安装摄像设备作弊的事情,二人一拍即合,并在王某甲的介绍下认识了卖麻将赌博摄像设备的沈某,花费3万余元从沈某处购买了几套麻将赌博摄像设备,安装在自己常去的几家酒店的房间和餐馆中。每次打牌前,刘某联系彭某告知其具体时间,彭某则在牌局开始前联系王某甲通过App进入后台调试设备和盯场。待准备就绪,刘某会戴着隐蔽式耳机入座,王某甲则全程监视牌桌动态,并根据各方的牌面通过耳机指挥刘某出牌。什么牌能打,什么牌不能打,开了“天眼”的刘某当然赚得盆满钵满。牌局结束后,刘某会将赢得的钱通过女友刘某甲按比例给彭某和王某甲分成。2023年10月21日至2024年1月6日,刘某邀约董某等人打牌11次,豪赢现金63万余元。

办案人员顺藤摸瓜,找到了为刘某、彭某团伙提供设备的沈某,发现沈某因其他类似案件案发已被逮捕。而刘某团伙诈骗案中的王某甲,也出现在沈某团伙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中,在沈某团伙中,王某甲负责后台盯场,按场次获取固定酬劳。2024年6月26日,检察机关决定将两起案件作并案处理。

查处,重拳出击“一锅端”

2021年,沈某得知可以在麻将机上装设备帮人作弊后,就想着做这门“生意”,他认为这样自己既能从中抽成获利又相对安全,随即在网上研究如何操作。通过网络广告,他认识了贩卖麻将赌博摄像设备的王某乙(另案处理)。王某乙表示,沈某可以按3000元每套的价格帮其卖设备,每套设备提成600元。沈某当即表示自己有门路,成为了王某乙的“销售”。每当客户需要打牌时,沈某便在后台提供远程服务,查看监控视频了解全场牌局,再通过耳机告知客户如何出牌,如果自己没有时间,他便联系张某、周某或王某甲“盯场”,每场支付他们500元至1000元。一场骗局,筹码小的,他按单场1000元至2000元收费,筹码大的,他单场直接抽取总赢钱金额的10%至20%。刘某、彭某也是按照这一方法来分成的。2021年以来,沈某等人一共出售设备67套,获利41万余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刘某、彭某、刘某甲、王某甲四人共同商量以打牌为幌子骗取他人财物,并提前分工,由刘某负责邀人,彭某负责联系购买、安装窃照专用器材,并在约定的打牌时间前通知王某甲看后台,刘某甲主要负责按提前约定比例帮助转账分配赃款。四人共同实施诈骗行为,数额特别巨大,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沈某、王某甲、张某、周某共同向彭某等人非法销售窃照专用设备,均应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9月19日,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依法分别以涉嫌诈骗罪、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对刘某、彭某、沈某、王某甲等人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作者: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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