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昆明市安宁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各单位发放了一本“宝典”——《安宁市改革容错落实试点案例汇编》。这本汇编以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了试错容错政策,让“三个区分开来”的理念深入人心。
近年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为抓手,纵深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准确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全链条构建了一套严管与厚爱并重的机制。
日前,昆明市出台了一项举措——《报备容错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容错办法》),探索试行重大事项容错报备机制,将容错纠错从“事后认定”前移至“事前报备”,为党员干部专心致志干事创业提供了“尚方宝剑”,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
《容错办法》从报备容错的适用范围、报备类型、报备程序、处置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界定。办法明确指出,在推进项目建设、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过程中,干部因先行先试、打破常规、容缺办理而可能出现失误或偏差的九种情形,均可予以报备。
“‘宽容’绝非‘纵容’,容错并非不承担责任。”昆明市纪委监委在出台《容错办法》的同时,也严把容错免责的纪法底线。对于“违反集体决策程序,独断专行,擅作主张决策重大事项”“为个人、他人、单位谋取私利”等五种情形,明确不予报备,为党员干部划清了纪律红线、法律底线。
在构建严管厚爱机制的过程中,注重发挥廉洁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丰富教育手段、创新教育载体,着力构建全周期、全覆盖的廉洁教育体系。通过“线上+线下”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让廉洁文化如春风化雨般浸润人心,让警示教育如警钟长鸣般触及灵魂。
“对于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的失误错误,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决不能不分情况、不分性质搞‘一刀切’,让人流汗又流泪。”昆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问责工作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问责程序不规范、条款适用不准确、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这不仅影响了问责的质效,也打击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为此,昆明市纪委监委研究印发了《昆明市纪委监委问责工作操作办法(试行)》,将问责程序具体分为接收启动、调查核实、审核、审批上会、执行决定、督促整改和结果运用等六个环节。其中,审核环节尤为重要,它既要释放出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又要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简单化。
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制定了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通过会议澄清、当面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加大依法查处诬告问题的力度,最大限度消除干部思想顾虑和社会负面影响。今年,全市已为31个单位(党组织)298人开展了澄清正名,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诬告陷害案件5件。
“组织没有放弃我,我一定重新站起来!”在昆明市“关爱工程”座谈会上,一名受处分干部坚定地说。昆明市出台《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由所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履行教育管理责任,通过严教严管与关心关怀相结合,帮助受处分人员改过自新。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回访教育85人,对处分影响期满的22人开展综合评价,建立正面清单4人,其中2人经组织程序得到进一步使用。
“我们将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组合拳’。”昆明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严管厚爱机制,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让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
首席记者 汪波 通讯员 杨洋